南江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5 16:2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依照国家和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和管理各项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登记工作。研究提出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完成国家、省、市、县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县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统计数据监测与考核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坚持常抓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两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党史、悟初心、践使命”活动,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统计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全县统计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各项统计工作开展有力有序。二是全面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把统计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抓落实,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统计系统得到贯彻落实。全年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讨论4-6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日常教育的管理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及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各股室和专业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提升。

2.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机关干部的思想文化动态,辨析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等问题。二是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网上在线学习、自学等学习机制,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三是加强意识形态管控。始终坚持做好本系统网上舆情管理,掌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把握正确的舆情导向,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明确专人对统计网站、统计QQ工作群、统计微信工作群、联网直报平台等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牢牢把握舆论正确导向。不断强化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积极抓好统计成果宣传,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着力弘扬为经济把脉、为发展服务的统计服务正能量。

3.当好决策参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多角度开展统计有针对性服务。建立健全动态跟踪、预测、监控机制,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调度会,抓好事前分析和预警预测预判工作,提出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精准把脉新常态下的经济运行态势,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统计保障。二是多手段开展统计分析调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挥统计“数库”优势与“智库”作用,结合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开展深入分析,做到“月有进度分析、季有综合研究、年有走势预测”。三是多形式加大统计资源开发运用。按时编印《统计年鉴》《南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各类统计产品,主动服务社会公众、调查对象;抓好统计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利用“统计开放日”活动,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提高统计知晓度、参与度;加强经济数据解读,为建党100周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分析和主题宣传。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4.注重统筹兼顾,抓好各项普查调查。一是抓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发布、主要成果分析、数据解读、年鉴编印等各项工作,全面准确反映全县人口结构、素质变化趋势,为我县“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科学制定提供参考。着手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准备工作。二是抓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落实专业人员和大数据中心的岗位责任,进一步做好联网直报工作,全面加强在库企业管理。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加大新增“四上”企业核查力度,确保调查单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步伐。采取竞争上岗、自主择岗、有序轮岗等多种方式,配齐配力专业人员,在做优、做强、做实各专业的常规统计、专项调查和统计监测工作的同时,稳步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切实做好劳动工资季报抽样扩样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严格执行乡村振兴、制造业、服务业等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测制度。

5.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抓实统计基层基础。充分运用和巩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果,继续严格执行统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搞好对部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业务指导,不断完善基层统计人员管理机制。强化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统计业务水平。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四上”企业和样本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二是落实部门统计责任。督促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工作要求,主动与经济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搞好协调沟通,抓好统计业务指导,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单位)抓好企业、项目的实地核查、审核申报、依规入库。三是严格管控数据质量。认真落实“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办法,做好项目投资统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在严格管控在库企业数据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规模以下企业调查工作,准确高效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6.发挥监督职能,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一是树牢统计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改革的《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和国家统计督察四川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坚定统计法治意识,把统计法制宣传融入到统计业务和统计服务中去,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律进党校等多层面、多层次强化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筑牢数据红线意识。把统计督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通过健全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将统计督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有效发挥统计预警监测职能作用。三是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在配合省市依法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的同时,根据全县统计工作实际,主动依法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以检查促规范、以执法促提高,推动形成统计数据“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7.建强干部队伍,激发统计干部干事热情。一是加强党组班子建设。积极向县委汇报,争取配齐党组班子,发挥局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将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贯穿统计工作的始终,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向心力、战斗力。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一方面,根据乡镇、街道和部门统计工作实际,开展统计人员日常工作督促考核,对个别不适应统计岗位的同志,建议乡镇(街道)、部门及时予以岗位调整;另一方面,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及时补齐局机关4个空编缺额。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全县统计工作的舆论宣传,为统计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在全县统计系统持续开展统计行风建设,促使统计人员牢固树立统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纠正统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建设一支讲政治、顾大局、懂业务、讲实话、肯奉献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统计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等5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9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南江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含安保股)、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统计股、政策法规股、环境能源统计股、普查中心、大数据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执法监督局。

三、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16.08万元,比上年减少4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08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16.08万元,比上年减少4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98万元,占总支出74.3%,项目支出81.1万元,占总支出2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6.0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3.1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8-2020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去年经费中包含四经普工作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2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6.08万元,比上年减少43.1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18-2020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去年经费中包含四经普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234.9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0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9.74万元,绩效工资18.63万元,津贴补贴37.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28万元,奖金3.87万元,住房公积金15.49万元,医疗费2.17万元,目标奖22.8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9.18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3.2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01万元,退休活动费0.0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万元。

(二)项目支出8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81.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开展中培训、印刷、差旅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开展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面临国家、省、市的质量检查或交叉检查等重要工作,因此公务接待较2021年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3万元,主要是货物类采购支出购买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原值)222.42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绩效目标10个,其中包括:就业失业和城镇化统计监测、入编四川年鉴、统计年报、年鉴编印、统计调查等、统计工作经费(乡镇和部门)、统计业务培训、名录库维护、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

南江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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