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烈士陵园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2 09:44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本局主要职责是对南江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馆、廉政教育馆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褒扬烈士、教育人民,对陵园进行绿化美化净化,对革命烈士史料、图片、遗物进行收集、整理和陈列展示,保存革命烈士骨灰,建立和保管革命烈士文物档案,组织开展悼念革命烈士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做好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烈士纪念馆和廉政教育馆的讲解宣传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加强联络协调,围绕政策宣讲、感恩教育、文明养成,确保对槐树村的精准扶贫工作脱贫不脱帮扶,要帮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不断巩固脱贫后帮扶成效。

二是抓好接待活动的同时,扎实抓好清明节和9·30烈士纪念日筹备活动,确保2021年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和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业务能手对我局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至二次,选派人员到我县相关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去学习取经活动,确保我局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软件不软,相关工作开展扎实优质高效。

四是加强对陵园的管护,逗硬落实《南江烈士陵园管护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对陵园进行管护;分春秋两季对园区进行施肥;春夏秋三个季度对园区进行杀虫治病,每个月对园区的灌木进行一次修剪;每周对园区的杂草全面清除一次,每两天对园区的环境打扫一次;每个月至少对园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损毁现象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对工作人员的管护工作进行培训指导,逗硬落实管护奖惩制度,确保管护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安全化。

五是对园区有名烈士墓碑及纪念碑进行雕刻、维修,2021年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汇报,争取资金安排,对烈士陵园园区的有名烈士墓碑进行雕刻涂红,对广场的烈士纪念碑进行维修。

二、部门概况

县烈管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2人(含临聘人员8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2.49万元,比上年增加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9万元,占总收入67.56%,一般转移性收入30万元,占总收入32.44%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2.49万元,比上年增加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万元,占总支出67.56%,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32.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4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是陵园维修维护资金增加12万元,及职工目标绩效奖增加3.6万元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49万元,一般转移性收入3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49万元,比上年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支出资金来源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年的项目支出资金来源全是一般转移性收入。

(一)基本支出62.4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9.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24万元,绩效工资8.10万元,津贴补贴4.0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5万元,奖金3.6万元,住房公积金2.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9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7万元,其中:办公费0.1万元,维修维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0.22万元,福利费0.52万元,差旅费0.7万元,电费0.4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

(二)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维修维护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15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无变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584.73万元(原值625.73万元,已折旧41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生产建设维护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生产建设维护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3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南江县烈士陵园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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