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南江县水产渔政局决算编制说明

2020-08-25 16:57 来源: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度南江县水产渔政局决算公开表.xls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南江县水产渔政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拟定南江县渔业发展战略、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渔业环境监测,对县内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实施管理;

3.负责全县水产种苗体系建设和种苗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水产养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试验)示范工作;

5.负责全县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

6.负责全县渔船检验、登记、办证和渔船、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水产品流通、加工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渔药、渔饲料的管理;

9.负责焦家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渔业发展稳中有进

全年水产品产量11350吨,渔业总产值2.2亿元;新建生态水产园区2个,申报中国美丽渔村1个,推广养殖新模式1个,新建鱼苗投放点2个,新增稻鱼虾蟹综合养殖0.4万亩,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0%。

一是调整优化渔业结构,提升产业化水平。渔业养殖结构调整是助农增收的关键,产业化程度高低对渔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我局抢抓生态渔业发展契机,加大渔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力度,大力发展特色生态渔业,以渔业专合社为依托,以产业基地为载体,倡导和鼓励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集繁殖、养殖、加工、餐饮、旅游、休闲渔业等为一体的休闲渔业,打造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强力提升渔业产业化水平。

二是积极培育渔业专合社,提升产品竞争力。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水产养殖、经营户成立渔业专业合作社;为入社会员提供苗种、技术、信息、销售等优质服务,从而降低渔业生产经营成本,发挥规模效益,提升本地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专合社会员增产增收。

三是持续开展科技兴渔,深化科技服务活动。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常态化组织水产技术推广员、水产养殖户参加渔业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对科技示范户的服务力度,进行系统性的培训,使其能独立掌握最新养殖技能,带动和辐射周边养殖户更新技术,提高养殖水平。

2.强化渔政监督和渔业资源保护

新形势下的渔政管理工作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局以 “中国渔政亮剑2019”、“安全生产月”、“打击电鱼专项执法”等活动为契机,在禁渔期印发文件通告2个,部署禁渔工作会议4次,发放宣传资料4150份,悬挂标语横幅6幅,强化春季禁渔专项检查行动,自3月1日禁渔期开展以来,出动渔政执法检查80次,出动渔政执法船8次,检查渔船自然停靠点16个,检查渔船54只,市场检查20次,累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565人次,同时结合南江渔政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三查一报”工作机制,即: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对重点河段采取重点检查和重点蹲守,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巡查了南江管辖所有江河,共没收地笼12个、高网2张、矮网49张、收缴电捕鱼器2套;禁渔期县城所有鱼庄无一家经营销售野生鱼,接收举报电话与往年同比明显减少。

强化焦家河重口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开展了深入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群众对渔业资源保护的目的和意义有越来越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联合公安、光雾山景区执法大队,对违法捕捞行为严处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今年雄某文、雄某武两人在焦家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刑事判决;何某、艾某2人在禁渔期涉嫌电鱼非法捕捞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3、严格渔船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双落实

坚持以“共建平安渔业”为主题,聚焦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涉渔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渔业安全培训,结合春季禁渔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召开了全县专题渔业安全培训会,建立了渔业船舶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全面压实渔业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责任和渔船船主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重点对渔业船舶船体、救生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渔业船舶是否按规定停靠、是否有人值守、作业网具是否入舱进库、是否放置非法捕捞工具等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渔船主限时整改。

4、着力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不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无公害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加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力度等措施,推动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管理。今年2月份及时印发了《2019年南江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南江县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5月修订了《2019年南江县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全县生产养殖企业,要求建立水产品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品用药记录、水产品销售记录、水产品进货记录等各项记录,建立了《南江县水产品视频安全检查记录手册——全年共签订《南江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25份。

5.着力抓好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渔业生态环保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一是加强水产养殖监管,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二是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健全机制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四是切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五是聚焦问题推动整改责任到人。

6.着力抓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把修复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自我县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已完成全县54户副业渔民建档立卡工作,详细记录了每一位渔民的网具、渔船、住房、生产生活、参保、就业、家庭基本情况、近三年的收入与支出等详细信息,同时录入了农业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信息管理系统”;力争12月底前,完成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重点水域副业渔民禁捕退捕阶段性工作,回购捕捞渔船54艘,收回注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54本,回购相应渔网具(摊网、刺网、网箱)和船主补偿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水产渔政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渔政监督管理股、渔船工作检验股、水生动物防疫检疫股、水产技术推广股。共有编制14人,在职职工10人,退休4人。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2921611.2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0511.2元,增长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92161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1611.2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921611.2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611.2元,占53.66%;项目支出1354000元,占46.3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921611.2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0511.2元,增长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161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0511.2元,增长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1611.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86.96元,占4.1%;医疗卫生支出58868.04元,占2%;农林水支出2667297元,占91.3%;住房保障支出75859.2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21611.2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决算为119586.96元,完成预算100%,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108710元;(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2701)3793.16元;(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2702)2658.16元;(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2703)4425.64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支出决算为58868.04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58868.04元:

3.农林水支出(213):支出决算为2667297元,完成预算100%,其中(1)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2130148)1204000元;(2)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1313297元;(3)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1500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 支出决算为75859.2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75859.2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7611.2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747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013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000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元,越野车0辆、金额0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渔政执法、夜间执勤巡查检查、渔政案件处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执法监督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水产渔政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收到财政预算资金2921611.2元,支出2921611.2元,完成预算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渔业增殖放流)”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04000元,执行数为1204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渔业设施装备建设得到加强,为打好渔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升级和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上级补助资金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 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000元,执行数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增加了资源,改善了生物的种群结构;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扩大了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各方面人士关注,提高了大家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这可以说是一种社会效益。加强了渔政队伍建设,维护了全县渔业资源的多样性。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预算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政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预算单位

南江县水产渔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04000元

执行数:

1204000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04000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04000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对2019年度南江县玉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渔船渔业油价生产成本补贴及渔业基础实施建设

完成对2019年度南江县玉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渔船渔业油价生产成本补贴及渔业基础实施建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实际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内

项目完成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渔业设施装备建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渔业安全生产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渔业设施装备建设

满意度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渔业增殖放流)

预算单位

南江县水产渔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000元

执行数:

150000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000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000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对南江县焦家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增殖投放

完成对南江县焦家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增殖投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实际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内

项目完成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增加了渔民的收入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增加了资源,改善了生物的种群结构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水产渔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水产渔政局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水产渔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采购焦家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增殖投放鱼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江县水产渔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除大气、水体、噪声、因体废物与化学品、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辐射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指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行业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水产渔政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水产渔政局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渔政股、船检股、水产技术推广股、水生动物防疫检疫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拟定南江县渔业发展战略、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渔业环境监测,对县内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实施管理。

(3)负责全县水产种苗体系建设和种苗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水产养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试验)示范工作。

(5)负责全县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

(6)负责全县渔船检验、登记、办证和渔船、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水产品流通、加工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渔药、渔饲料的管理。

(9)负责焦家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编制14人,在职职工10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92161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1611.2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921611.2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611.2元,占53.66%;项目支出1354000元,占46.3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953731.2元,调整及追加预算1967880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611.2元,占总支出的53.66%;项目支出1354000元,占总支出的46.34%。日常公用费预算执行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过紧日子”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了项目建设。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专项资金安排数1354000元,主要由争取的省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补助资金组成。专项资金支出专款专用,基建款项严格按照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按工程项目进度拨付;在设备购置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做到了“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无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无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情况。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财务管理规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山水画廊·秀美巴中”和县委加快建成富丽安康新南江的决策部署,我县水产渔政等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水产助农增收,节本增效,生态环保,安全优质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中国渔政亮剑2019、安全生产月、打击电鱼专项执法”等活动为契机,强化渔政执法监督,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绩效。


附件2

2019年XXX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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