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9 17:4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域内乡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县乡镇、城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7、组织拟订开展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8、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2、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权限范围内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利用,对地图和地图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测绘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验证、备案工作。管理全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5、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1、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转变规划思路,做实管制“一张底图”。20195月,南江县被省自然资源厅确定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先行先试试点县。2020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成立局机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国土空间规划股,抽调专班人员,下设综合组、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安排部署现状调研、专题研究、规划编制、规划讨论专家咨询、规划审查报批五个阶段任务和内容分工。明确各责任单位、乡镇责任清单,做到日有进度,周有调度,月有汇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类规划编制任务。

2盘活自然资源,夯实发展“一张大图”。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当前,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中央、省、市政策红利不断释放,编制好“十四五”规划,谋划发展思路及项目工作。围绕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谋划本行业“十四五”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重大项目。切实按照南江县《2020年项目工作考核细则》,梳理涉及牵头的增减挂钩项目、地灾防治项目、生态建设项目、要素保障等项目工作10余项工作,根据工作任务、责任目标逐项进行立项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完成时限。采取分管领导建立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重点专题工作会上定期分析和通报制度,对推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冲刺”推动项目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3、强化保护管理,绘就生态“一张蓝图”。“绿色青山”是南江最大财富,继续守住青山绿水发展格局。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持续做好专项整治,对整改26宗砖瓦窑、6“大棚房”问题、立案处理38“大棚房”问题、整改12宗问题别墅,加强监管,严防死灰复燃。牢牢守住“三条控制线”。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三是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工程。立足县域发展实际,组织编制2020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积极申报省级补助资金。启动《秦巴山脉南江县重要生态系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报,内容涵盖土地整合整治植被恢复水资源及水环境保护治理矿山恢复治理等23个项目治理,申报重点乡镇全域土地整合治理试点项目,统筹布局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加快土地供给,保障发展“一往无前”。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重点税源萎缩等不利因素影响,充分把握政策导向和投资走向,主动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思考如何从固有的税源中深挖潜力,最大程度地促进增收。对指标、闲置土地、乡镇机构改革后闲置资源纳入储备范围,同时,有效调控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努力实现收益最大化。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深挖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20年经济运行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及时间节点,盘活土地、矿产等资源、衔接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催收历欠。加快推进宗地内报征拆迁工作,确保土地能及时“净地”挂网出让;协调落实相关部门对奖补政策的招商企业迅速给招商企业兑现奖补资金,确保土地挂网出让后不再流拍;涉及工程款抵扣的项目要加快协调审计,尽快出具审计报告;协调县国有平台公司欠缴的土地价款应想尽一切办法缴纳价款,协调已移交县法院强制执行的欠款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基金收入,力争年度完成自然资源非税收入入库12亿元。

5、防控隐患风险,构建人居“一方平安”。近年来,通过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和避险搬迁安置,地质灾害隐患点明显减少,从2012年的2066处减少到2020年的385处,威胁对象大幅度减少,取得了近八年地质灾害“零伤亡”的目标任务。始终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成生命工程来抓,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抓地质灾害防范。围绕“人防+技防+户防”路子,计划完成118户避险搬迁安置,计划今年完成重大地灾治理项目2处、完成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3处、完成城市规划区地灾详查工作。一如既往地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地质工程项目实施。抓好地灾隐患排查全覆盖、做细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地灾防治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识灾报灾、完成自动化监测服务项目、实现全年零伤亡零事故。

6、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为民服务“一流团队”。一是抓实要素保障。优先保障基础设施、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用地。积极推介康养、旅游等新兴业态用地,适当紧缩商住用地供应规模,抓早实施用地报批,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保障未来五年发展用地空间。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速城市不动产登记,打造运转流畅、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体系。对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全力服务当前重要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各类减免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成本。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三是强化为民服务。围绕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政策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清理和妥善化解征地拆迁、土地供应、两证遗留、违法用地用矿、违规以地融资等突出风险矛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防止出现新矛盾、新风险。

7、团结协作攻坚,继续抓实班子建设“一支队伍”。 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持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严明的纪律管好干部职工,切实做到廉洁勤政、担当实干。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2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03人,供给车辆1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265.09万元,比上年增加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5.09万元,占总收入92.8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0万元,占总收入7.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265.09万元,比上年增加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79万元,占总支出84%,项目支出202.3万元,占总支出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5.0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规划编研中心及林业编研中心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增加,收支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5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71.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5.09万元,比上年增加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规划编研中心及林业编研中心划转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增加,收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1062.7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948.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75.11万元,绩效工资142.98万元,津贴补贴153.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8.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9万元,奖金14.41万元,住房公积金81.38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14.18万元,其中:办公费16.61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8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4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工会经费13.56万元,福利费17.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类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7.12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0.6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8.5万元,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2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0.6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用车频率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测绘及出让评估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3.1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设备仪器支出3.1万元,主要是:购买计算机设备、存储设备、复印机、空调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443.72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8个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02.3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查询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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