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3 14:44

第一部分  南江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支出结构情况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支出结构情况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二部分  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情况

三、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江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指导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以编制乡镇片区规划为重点,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把编制好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作为深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总牵引,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各个专项规划和“后半篇”文章25个专项工作方案,3月底前完成《南江县养老和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加快编制6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10月底前全面完成。按照“1+25+1”工作方案要求,同时对照省市下达的2022年有关目标任务,梳理工作要点,建立工作清单,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勇于攻坚破难,推进改革进入深水区。

(二)以深化社会救助改革为重点,有力服务保障各类特殊困难群体

出台《南江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分工方案》,修订完善《南江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5月底前,完成低保年审复核工作。9月底前,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信息化为支撑,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探索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救助时效和救助能力,完成70%以上的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设置,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配合市民政局推进市县两级“一库两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搭建工作,8月底前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开展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汇集到系统,9月底前启动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比对工作。持续保证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强化后续跟踪和动态救助,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扎实抓好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力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以推进养老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集州街道红塔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力争在12月底投入运营;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合理整合重组现有9个敬老院,撤并床位利用率低的4个敬老院,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积极争取“南江县失能老人养护院”项目的审批;规划一批“十四五”重点养老项目;积极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试点,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60%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运营模式改革;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贯标工作,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力争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的床位不低于60%80%以上的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完成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0户以上;实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实施1家民办养老机构和1家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四)以建立社区工作站点为重点,努力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

做好做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在2个乡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在各村(社区)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夯实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责任,用好309个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性岗位,严格工作考核,将需要救助、帮扶、监管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工作范围,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监护他们的日常生活。积极宣传涉及未成年人的公益诉讼法律规定,引导未成年人群体通过公益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功能,做好宣传推送、热线受理、转介帮扶等工作。

(五)以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改革水平

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机制,积极配合推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全面完成建国以来全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120159份,提升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和查阅婚姻档案的便捷性。开展以“婚姻家庭辅导、婚俗礼仪、婚俗文化及家风家教”为重点的婚俗改革试点。严格执行收养登记法律法规,确保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全面完成正直镇和长赤镇两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试点建立管理使用机制,探索积累管理使用经验。全面落实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和节地生态葬奖励补助政策,继续大力推行文明殡葬、环保祭祀习俗。落实减免或补贴不低于23万元,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2处。积极链接东西部协作社会慈善资源,争取更多资金物资援助,开展社区专项慈善基金试点工作,实施慈善品牌战略。完成全国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各类地名审核修改和“通南线”界线联合检查。

(六)以完善“五社联动”机制为重点,切实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建立县乡村三级“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指导开展“五社联动”工作。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总站1个,建成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5个,为他们提供场地和经费支持,建立“五社”力量与需要帮扶群众的对接联系通道,建立社会组织与有关单位资源共享、合作共事纽带,进一步壮大“五社”队伍,深化“五社联动”内容,助力基层治理精细化。拓宽基层自治渠道,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议(说)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持续抓好2021年度“道德银行”示范创建验收工作及2022年度创建工作。完成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并通过省级部门验收。完善出台村务公开长效机制,至少开展1次村务公开专项行动、组织1次集中公开日(月)活动。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和运用,探索建立志愿服务台账和回馈奖励制度,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居民需求与志愿者服务意向高效对接机制。

(七)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为重点,加快提升民政治理和服务能力

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及时兑现社会组织党支部运行补助经费,把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成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坚强堡垒,积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同时实施“空壳”支部清零工程。建成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1个、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点1个,培育新增或备案10个功能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和15个兴趣爱好型、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联合会8个以上,培养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10人以上。全面清理“僵尸”社会组织,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骗钱敛财行为,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督促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八)以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重点,抓牢抓实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专项行动,落实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强力纠正不干事、不认真干事、不按规矩干事等不良作风。加强内部审计,及时自查自纠,全力支持驻政协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全方位监督管理。坚持思想引领,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开展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大规范”,以争创“五好党支部”为抓手,创新活动载体。落实班子成员联系下属党支部责任,加大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细化制定机关各类管理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规范高效、廉洁透明的运行机制。扛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加强舆情监控引导,积极弘扬正能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着力营造全体干部争做“阳光、感恩、奔跑、奉献”的民政人的良好氛围。

(九)以建立专项工作专班为重点,高效开展新冠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扎实做好局机关和“一老一小”供养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和供养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压实四方责任,强化服务机构管理。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相应机构,印发《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工作指南》,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排查方法,及时上报排查结果,织密疫情“排查网”“宣传网”“管控网”。加快推进疫情防控管理平台使用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规范录入有关信息。认真履行南江县新冠疫情防控“五社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积极探索建立“五社联动”疫情防控新模式,指导各乡镇(街道)建强“五社”队伍,搭建“联动”平台,优化“联动”模式,发挥“联动”最大优势,指导乡村两级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桌面或实战演练,进一步巩固疫情应对社区防线。

(十)以抓好保守底线工作为重点,全力推动民政其他事业健康发展

强化保底线意识,突出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保基本民生、防止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底线工作。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优化完善政策措施,补齐民生短板弱项,持续加大兜底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保障力度。探索建立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库和佐证资料信息库,努力做到“一次认证、多次使用、全网通行”,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为社会公众贴心提供更多的“指尖上”民政服务,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交换,与公安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合作,推动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核查比对,推动民政服务更精准、更精细、更快捷。努力抓好工会群团、深化改革、五创联动、保密、福彩、防邪反恐、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河长制、爱国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财务统计、12345服务热线、扫黑除恶、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包括救助站、捐赠站、婚管所、敬老院管理所、福利院、殡管所,民卫医院。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5人,供给车辆3辆。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民政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7376.2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2543.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纳入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按预算数10%压缩,压缩后34.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1737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70.39万元,占总收入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万元,占总收入0.18%,上年结转5.875.87万元,占总收入0.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政局2022年支出预算1737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3万元,占总支出3.68%;项目支出16735.97万元,占总支出96.32%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376.2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43.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本年项目一般性转移支付较多,而2021年转移支付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的较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38.3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26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71万元、其他支出3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38.3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33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本年项目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

2.支出结构情况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260.95万元,占总支出99.34%,卫生健康支出32.73万元,占总支出0.19%、住房保障支出44.71万元,占总支出0.26%、其他支出32万元,占总支出0.18%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256.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工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11.58万元,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6.9万元,要用于福利院职工工资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44.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4.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16.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预算数为3.9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022年预算数为2.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37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886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2022年预算数202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65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25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2年预算数305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2年预算数9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18)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2年预算数82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襄渝铁路伤残民兵生活补助、精简职工生活补助及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157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4.99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供养孤儿和特困人员春节慰问。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2年预算数18万元,主要用于绿色惠民殡葬。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2年预算数34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发展。

23)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预算无政府性基金。

2.支出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3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100%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32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0.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9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公用经费4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3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

项目支出16727.0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精简职工生活补助、临时救助、流乞人员救助、孤儿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高龄津贴、绿色惠民殡葬、养老服务、两新组织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民政局机关及殡管所、福利院等下属6家二级预算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0.3万元,与2021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8.5万元,主要购买电脑、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殊车辆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民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16698.0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16695.09万元。

 

第二部分  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情况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情况表

7.社会购买服务

三、绩效目标情况

1.部门整体目标绩效表

2.部门项目目标绩效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

(十七)老年福利:高龄老人的津贴支出。

(十八)殡葬:绿色惠民殡葬补助支出。

(十九)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二十)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困难支出。

(二十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五保等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二十二)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县级补助支出。

(二十三)其他农村生活救助: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

     (二十四)两新组织经费: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1.南江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2.南江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3.南江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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