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09 11:0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指导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推进“党费测算和收缴、三重一大决策部署、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惠民政策兑现落实”四大公开;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共建共驻、示范岗位、风采展示、创先争优”等活动,扎实做好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2)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相关廉政要求和“过紧日子”十条措施,持续正风肃纪、反对“四风”,深入开展“机关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一卡通”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社会救助和新建小区公建设施设备配套社区综合服务专项整治,加强作风建设、廉政教育、微权力监管、内部审计、资金监管和微腐败整治;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3)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以“学习强国”为平台,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守得住、管得好;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类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各类问题。

4)切实加强统战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统战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广泛联系和团结民主党派人士,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全面提升民政系统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5)持续做好社会救助改革工作。下发《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程序,逐步建成符合县情、适应群众需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积极动员城乡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加大集中供养力度,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救助开放日”等专项活动。按照中央、省市社会救助相关要求,积极向县编办争取设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依托省、市救助系统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6)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机制,有序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让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积极探索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岗位,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7)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低保边缘家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切实解决脱贫群众“两不愁”等问题。

3、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慈善事业

8严格落实残疾人关爱政策。强化残疾人关爱政策衔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和管理,完善“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和管理。

9)强化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加强已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充分利用日间照料中心营运补贴经济杠杆,建立激励机制,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物质及精神方面的服务;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衔接,稳步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

10)强化养老服务能力提升。构建线上线下相对应、多主体参与、资源共享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天候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大力探索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力争将赶场敬老院建设成为全市公建民营一流示范养老机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提升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持续实施养老机构质量服务提升和规范化建设,重点整治食品、消防等安全隐患,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的督查指导力度,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11)加大慈善工作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拓宽资金捐赠渠道,争取2021年募集慈善捐款50万元;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救助贫困大学生10名以上;扎实抓好2021年新冠肺炎、国家“扶贫日”公益募捐活动。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宣传活动,倡导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参与慈善活动,培育慈善类社会组织,指导慈善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积极稳妥开展“互联网+慈善”,借助民政部认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多元化开展新型慈善捐赠。

4、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界线地名管理

12)纵深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充分利用两项改革“大调研”成果,立足南江实际,组织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深入调研,找准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分领域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专项规划,全面完成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项工作,力争在省市评估中进入一流方阵,加快改善基层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和能力建设,积极利用改革后形成的区划、资源等优势,努力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13)全力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围绕“双好四强”标准和“八不选”要求,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县级资格联审,确保选准人、选能人、选好人。扎实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研判督导、工作提示、政策咨询和有关法律政策和材料模板印制等工作,确保操作依法依规、风险化解及时妥当、工作督导指导到位、本轮换届顺利完成

14)全面深化基层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村进社区工作,创建依法治村示范村10个。全面开展“道德银行”建设,创建市级示范“道德银行”20个,创建县级示范“道德银行”32个。指导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协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成和健康运行率达到70%以上。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落实“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制副主任”制度,进一步加强治理力量建设,开展换届后村主任、副主任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厘清村(社区)权责边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深化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持续抓好扫黑除恶和禁毒等专项工作,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15)严格地名管理有序推进界线勘定。严格地名管理有序推进界线勘定。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等六部委及省民政厅和相关部门规定,持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及时有序开展地名命名更命工作;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注重挖掘和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优先保留历史文化悠久的地名,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全县地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按时完成第二批改革的县乡镇级界线勘定,完成省级“川陕线”等边界联检任务。

16)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通过创新落实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构建村(居)务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的新机制,进一步促使公开栏、微信群、入户、会议、明白卡等公开方式落到实处,全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效预防基层“微腐败”。

5、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17)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园管理力度,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年内建成1家标准化、专业化社会组织孵化机构。全面清理全县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加快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严格规范管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信用承诺、诚信宣传等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和工作覆盖率,打造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3个,继续开展“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活动。

18)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社会 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严厉打击已撤销和没有登记仍然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全面启用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引导办事群众优先选择“网上办”,进一步增强群众网络化、智能化服务体验感;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

6、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9)持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广大群众转变传统治丧观念,积极贯彻生态殡葬发展理念,倡导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全面启动正直镇龙潭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切实推进我县乡风文明建设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加大惠民殡葬救助和生态安葬奖补力度,助推丧葬礼俗改革。扎实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20)继续抓好婚姻登记管理。全面落实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探索具有南江特色的文明新婚俗,年内全面实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逐步实现“省内”和川渝“跨省通办”。建成面积应不低于120㎡的南江县婚姻登记处候登大厅、婚姻登记区,婚姻登记室不少于3个婚姻登记窗口的3A级婚姻登记机关,努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

21)切实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10 件实事落地落实,召开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不断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城乡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成年保护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足额兑现基本生活补助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宣讲进基层”活动,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扎实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及儿童收养工作;积极探索农村留守妇女关爱工作机制,保障基本权益。

22)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力度,健全社工人才、社工机构信息库;积极发展社工组织,完善对社会工作机构的孵化、培育及能力建设,继续组织社工考前培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对社区工作者以及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系统化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全面启动长赤镇、正直镇社区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3)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推广和运用,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推进志愿服务组织标准化;加快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和统筹社区志愿服务项目,2021年底城市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覆盖面达100%

7、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24)有序实施“十四五”规划。围绕精准高效保障基本民生、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完善养老助残儿童等基本服务,在“十 四五”开局之年,完成民政“十四五”规划及养老服务、基层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积极同省市民政部门对接,加大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项目储备工作。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规划改(扩)建槐树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建集州颐养中心、长赤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正直养老服务中心、八庙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将“槐树、长赤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纳入省市“十四五”规划。

25)依法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持续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思想,利用清明节、“6.19”救助机构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放管服”三项重点工作,依法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优化行政许可事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婚姻、殡葬、低保、社会组织等领域执法整治行动,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

26)全面加强项目工作。认真清理“十三五”期间已实施的各类民政项目,准确掌握项目完成情况,建立项目工作清单,找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想办法、添措施,督促相关乡镇或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全面完成已实施项目建设任务。加快实施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稳步推进精神病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完成赶场敬老院、正直镇社区养老综合体项目的运营工作。启动2021年度社会养老服务省级养老定向财力补助项目,集州街道社区养老综合体项目,赶场敬老院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集州街道、公山镇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正直镇、长赤镇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正直镇龙潭村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预算内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工作再上新台阶。

27)持续强化民政效能建设。持续推进巴中数字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应用工作,全面加强公文运转、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宣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认真做好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安全生产和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加强全系统安全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网络舆情应对等工作;加强集中核算财务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和资金管理工作;全面做好民政领域督查检查,继续组织专班对民政惠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民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民政资金的社会效益。

28)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践行市委提出的“讲真话、办实事、去繁冗、有情怀、扬激情、反颓废”十八字要求,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痼疾找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精文减会不彻底、执行落实不力、干事创业激情不足、服务质效不优、厉行节约不到位等5大重点问题。把县委县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与“机关病”专项整治相结合,坚决纠治民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新建小区公建设施设备配套社区综合服务、殡葬等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堵塞政策和监管漏洞,切实转变为民服务工作作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进一步拉近群众间的距离,密切群众间的感情。

29全力抓好民政其他工作。全力抓好工会群团、深化改革、五创联动、保密、防邪反恐、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河长制、爱国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财务统计、12345服务热线、扫黑除恶、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民政局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6人,供给车辆3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包括救助站、捐赠站、婚管所、敬老院管理所、福利院、殡管所,民卫医院属独立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4832.59万元,比上年增加1026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98.59万元,占总收入80.8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存量资金2834万元占总收入19.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4832.59万元,比上年增加1199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61万元,占总支出3.43%,项目支出14323.98万元,占总支出96.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32.5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99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本年项目一般性转移支付较多,而2020年转移支付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的较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9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7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32.59万元,比上年增加11998.59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本年项目一般性转移支付较多。

(一)基本支出508.6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36.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5.08万元,绩效工资61.63万元,津贴补贴56.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9.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4万元,奖金48.69万元,住房公积金29.86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54.85万元,其中:办公费万12万元,差旅费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维修维护费0.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4.98万元、福利费6.46万元等、公务交通补贴15.01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5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17.15万元。

(二)项目支出14323.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4323.9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精简职工生活补助、临时救助、流乞人员救助、孤儿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津贴、绿色惠民殡葬、乡镇敬老院运营经费、两新组织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8.26万元,主要购买电脑、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等办公设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766.3万元,其中房屋1242.45万元,下属事业单位车辆64.04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1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4323.98万元。

附件:

1、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3、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4、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5、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6、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8、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经济科目款级明细表

10、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经济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11、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13、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4、南江县民政局2021部门绩效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乡镇敬老院运营经费。

(十七)老年福利:高龄老人的津贴支出。

(十八)殡葬:五保等贫困群众死亡火化经费补助支出、绿色惠民殡葬补助支出。

(十九)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二十)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困难支出。

(二十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五保等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二十二)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县级补助支出。

(二十三)其他优抚支出: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

    (二十四)两新组织经费: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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