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8-31 14:58 来源: 南江县林业局

2022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1

二、机构设置                                                  ———————  4

第二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21

第四部分 附件                                                ————————    30

附件1                                                          ————————    30

附件2                                                          ————————    39

第五部分 附表                                                 ————————    4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43

二、收入决算表                                             ————————    43

三、支出决算表                                             ————————    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4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4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4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4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    4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4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4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43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4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江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中行政法规的法制咨询。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 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纳入南江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江县林业局机关

2.南江县核桃发展中心

3.南江县林业工作站

4.南江县珍稀动植物(巴山水青冈)培育保护中心

5.南江县木材检查站

6.南江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797.9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20.11万元,下降35.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79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7.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79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39万元,占21.2%;项目支出5,359.58万元,占7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97.9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20.11万元,下降35.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7.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20.11万元,下降35.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7.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95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82.11万元,占1.2%;节能环保支出883.15万元,占13%;农林水支出5,476.33万元,占80.6%;金融支出15.52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90.92万元,占1.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97.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决算数为8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9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3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决算数为4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2年决算数为1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2年决算数为6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 2022年决算数为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2022年决算数为700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 2022年决算数为45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 2022年决算数为138.15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决算数为35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2年决算数为61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2年决算数为109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2年决算数为100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2年决算数为160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2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2022年决算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决算数为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5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2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利息费用补贴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1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2年决算数为9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8.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88万元,完成预算97.8%;较上年减少6.12万元,下降24.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3万元,占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8万元,占1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7万元,下降27.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8万元,完成预算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0.5%。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南江县林业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75万元,比2021年减少13.51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南江县林业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江县林业局(本级)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核桃产业发展工作经费、退耕还林工作专项经费、车辆运行维修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松线虫防控经费、平台运行和森林防火经费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资源管理、天保工程社会保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生态护林员、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培育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资金专用项目全面完成年初任务,基本实现预定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实现预定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护林员”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0.34万元,执行数为72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助力扶贫,达到生态富民的目标,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20.34

执行数:

720.34

其中-财政拨款:

720.34

其中-财政拨款:

720.3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善和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保障退耕农户利益。

完善和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保障退耕农户利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16.02

16.02

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1

1

质量指标

直补兑现率

≥70.00%

≥70.00%

时效指标

当年资金支出率

≥70.00%

≥70.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显著

显著

经济效益指标

农民收入的增加

显著

显著

社会效益指标

产业结构的改善

显著

显著

成本指标

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单位:元/亩)

125

125

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单位:元/亩)

300

3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显著

显著


(2)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62万元,执行数为16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等资金的注入,惠及我县9万多户林农,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对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森林防护功能明显加强。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62

执行数:

1662

其中-财政拨款:

1662

其中-财政拨款:

166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93.07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10.81万亩。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93.07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10.81万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亩)

93.07

93.07

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10.81

10.81

质量指标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率

≥85.00%

≥85.00%

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率

≥85.00%

≥85.00%

时效指标

森林生态效益兑现当期任务完成率

≥70.00%

≥95.00%

时效指标

当年资金支出率

≥85.00%

≥85.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省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经济效益指标

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林农权益、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是否明显)

成本效益指标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元/亩)

15.75

15.75

集体和个人省级公益林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元/亩)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生态和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效果(是否明显)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管护满意度

≥95.00%

≥95.00%

(3)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73.09万元,执行数为77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管护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73.09

执行数:

813.26

其中-财政拨款:

773.09

其中-财政拨款:

813.2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管护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1.74万亩。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管护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1.74万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

51.74

51.74

质量指标

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兑现率

≥70.00%

≥70.00%

时效指标

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5.00%

≥95.00%

当年资金支出率

≥70.00%

≥70.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天然林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林场区稳定,保障职工权益(是否明显)

维护林农权益、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是否明显)

成本效益指标

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14.94

14.94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生态和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效果(是否明显)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天然林资源管护满意度

≥95.00%

≥95.00%

林农与社会公众满意度

≥95.00%

≥95.00%

(4)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精准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既解决了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又夯实了林草工作的根基,实现了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护林员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0

执行数:

700

其中-财政拨款:

700

其中-财政拨款:

70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对全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商品林进行管护,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对全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商品林进行管护,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900人

900人

质量指标

巡山管护覆盖率

≥80%

≥95%

时效指标

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95%

成本指标

劳动报酬(元/月)

400元/月

600元/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贫困人口

900户

925户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资源保护效果

显著

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

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明显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

≥90%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护林员”等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南江县林业局关于2022年度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列政府机构序列,由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林业局内设机构1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二)机构职能

南江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

9.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0.负责全县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重大植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林业系统现有在职职工84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公务员16人,工勤人员2人),参公管理人员5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6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679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决算679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1438.39万元,占21.16 %;项目支出决算5359.58万元,占78.84%。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249.95万元,占3.68%;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 82.11万元,占1.21 %;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883.15万元,占12.99 %;农林水支出决算为5476.33万元,占80.56 %;金融支出15.52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 90.92万元,占1.34 %。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八项规定、内控制度建设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了《南江县林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南江县林业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南江县林业局内部控制手册》,以及《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肃了工作纪律,财经纪律,规范了机关工作行风,强化了内部控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推动了机关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规范管理转型。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

2022年收支总预算为6797.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主要通过项目绩效目标来实现,年初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野生动植物保险费、平台运行和森林防火经费等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2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绩效目标。各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2.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年度财政预算口径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根据年初预算制定部门整体支出,加强预算动态调整。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计划进度申报,安排预算支出,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范围,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执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合理规划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3.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整体绩效目标一致,严格落实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绩效监控,强化支出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

4.部门绩效目标评价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等绩效评价工作。经评价,部门绩效方向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和管理基本规范,基本达到了预期效益。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相关规定,年度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从严把控采购需求,严格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15.3万元,决算支出1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4万元,决算支出3.58万元。

4.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细化单位预算管理,严格财务收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资金监管;根据行业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账务核算;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机构和岗位,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资产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工作建设,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抓细抓实贯彻落实,始终以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35条,涉及公开履职、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权信息、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等方面。公示信息结合了林业行业特点,内容全面,工作流程精细化、严格化,确保了公示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及时性,提高了行政工作透明度。

7.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

2022年依法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审计工作,检查结果无违规违纪现象。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重点项目绩效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较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灭火、病虫害防治、林长制等工作。一是保发展。审批林木采伐33411.95m³;围绕公共公益事业、南江黄羊发展等争取解决林地定额127.453公顷;办理植物检疫证54份、林木种植许可证3份。二是抓防治。完成2万亩蜀柏毒蛾飞防。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为413.81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14.08万亩,监测覆盖率、防治率均达100%。组织秋季普查,及时清理1300株枯死马尾松,松材线虫病零发生。三是强监管。开展积案清理行动,2014-2021年118件森林督察积案查处率、录入率达100%。新调查核实处理各类涉林案件线索94件,立案查处22件。四是重保护。加固救护皇柏林古树47株,及时救助了毛冠鹿、黄麂、猫头鹰6只。五是抓项目。林业碳汇有望零的突破。与福建金森公司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已完成林业资源尽职调查,包装策划12万亩的国际碳汇VCS项目已完成前期审查,即将审核通过。国家储备林进展加快,省农发行已信9.6亿元,到位1.05亿元,指导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发动“春季攻势”,一改项目滞后局面,完成新造林和更新造林667公顷、低效林改造2000公顷、抚育+补植2604公顷,完成任务的92.9%。六是抓产业。组织退耕还林专项验收,督促业主完成雷竹、花椒等补植和管护。借力东西部协作,完成2.13万亩核桃丰产培育,核桃省级现代林业培育园区、彩林省级现代林业星级园区正进入省评审。七是抓创建。围绕森林康养、森林生态旅游等,申报并获评国家级认定基地、乡镇、人家4个,省级生态旅游线路1条、节会1个。全力配合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示范县工作,高标准完成光雾山自然保护地等点位打造和佐证资料收集等,助力巴中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八是全面落实林长制。坚持“林长+警长”协作机制,落实“三级林长”和国有林管理单位林长1393名、警长32名,选聘生态护林员972人。争取南江村镇银行赞助近100万元,设立林长公示牌335个,实行人员、范围、职责“三个明确”。坚持“三单一函”,林长巡林已成常态。九是守住森林防火底线。出动宣传车4000台次,印发张贴森林防火命令、宣传单、公开信26万份(条),关键时间节点推送短信15万条,排查整治森林火险隐患290处,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专项排查治理20处26公里,实现“两个确保”。十是及时兑现惠农政策。全面兑现年度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3855万余元。

四、评价结论

从整体上看,2022年度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合理性和准确性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预算调整数较大。

(二)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附件2

南江县林业局关于2022年度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执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合理规划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下达的2022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40.51万元(川财资环[2022]68号),其中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0.5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专项预算,根据年初预算制定整体支出,加强预算动态调整。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计划进度申报,安排预算支出,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范围,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2022年度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整体绩效目标一致,严格落实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标准,全额兑现到农户,加强预算绩效监控,强化支出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严格执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对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全程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7月《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68号)文件下达南江县2022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40.51万元,其中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0.5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0.51万元全部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兑现到农户账户。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已全额到位。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及财务相关规定,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对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给予补助,实现国土绿化、对资源有效管护,确保林区和谐稳定。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执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合理规划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在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下,坚定“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发展思路,依托绿色生态优势,加大绿色价值再造,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富民林业、民生林业、效益林业和平安林业。现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全年预算数140.51万元,执行数为140.51万元,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惠及我县1500多户林农,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促进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森林防护功能明显加强。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本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我局2022年度项目兑现与年初预期整体绩效目标一致,省级公益林资金兑现率100%,总体评价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项目开展中期自评及期末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还存在一些差距,对项目的执行进度管理更新不及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追踪管理不彻底。

(三)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南江县林业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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