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南江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2022-09-08 15:36 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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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4

二、机构设置                                 ————————  12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2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29

第四部分 附件                                  ————————    38

附件1                                      ————————    38

附件2                                      ————————    46

第五部分 附表                                  ————————    5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51

二、收入决算表                             ————————    51

三、支出决算表                             ————————    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5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5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5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5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5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    5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5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5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5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5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5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南江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定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中行政法规的法制咨询。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 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集中学习12次,参与学习干部职工达900余人次,召开了4次专题学习会,向党员干部发放书籍资料150份,收集职工心得体会近200篇,开展“林海党旗红”为群众办实事的主题实践活动,共收集征集意见12条,为群众办好事46件。开展以赛促学活动,组织200人参加党史知识竞赛;督促各党支部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党史、感党恩”活动,将三会一课与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结对帮扶和党性锻炼;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林业局在全系统内开展了“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推荐了3名个人和1个单位;推选县直工委参会代表9人,选举6人,推选县党代表2人,选举1人;意识形态工作先后两次接受了县级检查,得到了上级肯定;扎实开展“五好支部”创建,培养积极分子15人,新发展预备党员4人,按期转正1名;抓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接受了巡察整改回头看督查检查;扎实抓好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先后3次到各林场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推动了党建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2.持续抓实产业发展。一是发展核桃产业。完成核桃新植1200亩,低改2万亩。结合700万财政整合资金和东西部协作项目,推进高塔镇高塔村、元潭镇字库村、正直镇沿溪河村3个核桃丰产示范园600亩建设任务。正直镇核桃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已确定为市级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高塔、正直种苗繁育基地150亩。完成东西部协作项目核桃低改650亩。二是推进森林康养产业。成功创建申报光雾和谷、玉湖康养基地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太平山牡丹园森林康养人家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人家,持续开展森林(康养)人家行业指导。成功创建申报了6个市级森林康试点示范基地:植梦西厢、时光壹社、米仓客栈、丹枫观光、大自然养生、龙耳山田园综合体森林康养基地为市级森林康养试点示范基地,光雾和谷国际康养度假区建设项目,首期康养房主体全部完工。

3.全面完成造林绿化。组织县城机关干部职工在烈士陵园开展了3.12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世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营造林任务7800亩,其中新造林48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编制南江县森林经营规划(2021-2050年),编制南江县集体林和5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持续推进2019年度3.5万亩退耕还林落地落实。编制了国有林场森林、集体林森林经营方案。完成县级河长“四张清单”涉林工作。

4.严格抓好资源保护。一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常规巡查,,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查为契机,对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线索12件,移交3件,整改销号9件。二是严格林地管理暨林木采伐。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行动整改资料上报。审批林木采伐证679份蓄积31204m³(其中仅占限额的256359m³、不占限额的5569m³),审批林地46宗占用林地57.5454公顷,启动森林督查,对全县172个小班个个见面建立督查台账;完成上报公益林调整4953亩。森林覆盖率增长0.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2133万m3。圆满办结中央环保督察涉林信访案件,查处2020年森林督查案件26件,已结案11件;完结2019年度森林督查案35件,查处2021年违规野外用火、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各1件,截至目前共计罚没收入531010.5元。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面积356.9058万亩,防治面积13.74万亩,成灾面积为1000亩,完成苗圃产地检疫4100亩,药材产地检疫38.5吨。清除枯死松树3915株,全县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是巴中市唯一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区县。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停歇地和繁殖地的巡查管护,救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2只,三有动物黄麂1只;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次, 受众3.2万人(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85处,清理重点场所160处,清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3家;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保险理赔5.69万元。五是抓实森林防灭火。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领导,加大宣传,科学部署。全面排查隐患,限期问题整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禁火令10万张,宣传手册7500 本,宣传单5万份,中小学生读本17727本,学生挂画2343幅,制作永久性防火宣传标牌 354 个,宣传标语8万多条,出动宣传车600多台次,推送防火宣传短信120万条次,防火宣传车贴2000份,播放护林防火公益广告 500多条;全县排查重要目标、重要设施隐患42处,排查各类隐患838处整治838处。加快国有重点林区45.4公里防火道路建设,正在国有林区规划新建瞭望塔5座、增建消防水池8个,维修改造消防水池8个,设置“防火码”出入卡口22个。

5.全面推行林长制。出台县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县、乡(镇)、村林长责任体系,建立“县林长+国有林场场长、乡镇林长+警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分层分级监管体系,建立涵盖森林资源监管、森林资源利用、森林安全维护等内容的考核体系,建立林长会议、工作督察、部门协作、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为重点的运行机制,通过“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6.着力提升地质公园。编制世界地质公园规划。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契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世界地质公园中评估要求,启动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1818平方千米范围世界地质公园(2020-2030)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中期评估相关工作。对照联合国教科文评估专家提出的11条整改建议,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明确的整改方案,围绕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整治、专家评估沿线考察环境整治、氛围营造、讲解员培训、科普活动开展等逐步整改到位。同时收集整理2021年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顺利通过2021年的首次评估。

7.力推项目落地落实。建设国有林场林区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已完成12公里路基建设及硬化工程,完成投资3100万元,占总投资的62%。彩色苗木现代产业园项目已保育优良花卉品种6个,完成土壤改良1800亩,完成投资14150万元。

8.落实兑现惠农政策。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为103.8万亩,涉及我县32个乡镇(街道办),补偿资金1621.38万元,8万多户林权受益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51.74万亩,涉及我县27个乡镇(街道),补助资金784.69万元。选(续)聘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925名,并为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巡山护林装备。

9.有序推进战略储备林建设项目。3月31日,县政府赵燕飞副县长主持召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专家组来南调研战略储备林项目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我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工作。县林业局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专人专班跟进协调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普特昕(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四川鼎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落实专业技术团队到现场勘查国家储备林建设点位。南江县国家储备林及森林康养产业项目,2021年于8月13日通过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初审(川林规函〔2021〕818号),许可南江开展储备林建设事宜。目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120581.94万元,规划项目建设总规模约10.2万亩(含林下经济和经济林建设)。储备林配套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康养产业3处。该项目于11月11日完成可究评审,正在加快推进贷款主体与农发行对接工作,尽快完成银行融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10.全面启动林业碳汇项目。林业局全面启动我县碳汇项目,目前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沟通顺畅,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将于近期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外出考察学习,加快推进森林资源合作开发碳汇合作项目实施。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纳入南江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江县林业局机关

2.南江县核桃发展中心

3.南江县林业工作站

4.南江县珍稀动植物(巴山水青冈)培育保护中心

5.南江县木材检查站

6.南江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189.8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94.06万元,增长 17.84%。主要变动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18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89.83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18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99万元,占13.42%;项目支出9687.84万元,占86.5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189.8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94.06万元,增长 17.84%。主要变动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9.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94.06万元,增加17.84%。主要变动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9.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51万元,占1.43%;卫生健康支出55.92万元,占0.50%;农林水支出10899.65万元,占97.41%;金融支出14.1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57.65万元,占0.5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189.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决算数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76.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7.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决算数为3.2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决算数为1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决算数为3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 2021年决算数为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43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决算数为72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544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1年决算数为7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1年决算数为165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2021年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1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2021年决算数为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决算数为13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2021年决算数为88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6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21年决算数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决算数为57.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4.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利息费用补贴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1.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万元,占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6%。

(图7:“三公经费”财政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相比增加11.4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4万元,减少35.83万元,减少16.90%。主要变动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林业局采购支出总额26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江县林业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核桃产业发展工作经费、退耕还林工作专项经费、车辆运行维修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松线虫防控经费、平台运行和森林防火经费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资源管理、天保工程社会保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生态护林员、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培育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资金专用项目全面完成年初任务,基本实现预定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实现预定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护林员”、“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服务”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97.81万元,执行数为269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助力扶贫,达到生态富民的目标,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97.81万元

执行数:

2697.8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97.8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97.81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善和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保障退耕农户利益。

完善和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保障退耕农户利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0.38

0.38

2017年新一轮退耕林补助面积(万亩)

4

4

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3.5

3.5

质量指标

直补兑现率

≥70.00%

≥70.00%

时效指标

当年资金支出率

≥70.00%

≥70.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显著

显著

经济效益指标

农民收入的增加

显著

显著

社会效益指标

产业结构的改善

显著

显著

成本指标

完善退耕还林标准(单位:元/亩)

125

125

2016年新一轮退耕林补助面积(单位:元/亩)

400

400

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单位:元/亩)

300

3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显著

显著

(2)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53.81万元,执行数为165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等资金的注入,惠及我县9万多户林农,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对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森林防护功能明显加强。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53.81

执行数:

1653.81

其中-财政拨款:

1653.81

其中-财政拨款:

1653.8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93.07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10.81万亩。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93.07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10.81万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亩)

93.07

93.07

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10.81

10.81

质量指标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率

≥85.00%

≥85.00%

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率

≥85.00%

≥85.00%

时效指标

森林生态效益兑现当期任务完成率

≥70.00%

≥95.00%

当年资金支出率

≥85.00%

≥85.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省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经济效益指标

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林农权益、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是否明显)

成本指标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元/亩)

15.75

15.75

集体和个人省级公益林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元/亩)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生态和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效果(是否明显)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管护满意度

≥95.00%

≥95.00%

(3)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4.69万元,执行数为78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管护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84.69

执行数:

784.69

其中-财政拨款:

784.69

其中-财政拨款:

784.69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1.7459万亩。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1.7459万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

51.7459

51.7459

质量指标

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兑现率

≥85.00%

≥85.00%

时效指标

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5.00%

≥95.00%

当年资金支出率

≥85.00%

≥85.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天然林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林场区稳定,保障职工权益(是否明显)

维护林农权益、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是否明显)

成本效益指标

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12.6

12.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生态和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效果(是否明显)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天然林资源管护满意度

≥95.00%

≥95.00%

林农与社会公众满意度

≥95.00%

≥95.00%

(4)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精准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既解决了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又夯实了林草工作的根基,实现了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护林员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0

执行数:

700

其中-财政拨款:

700

其中-财政拨款:

7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对全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商品林进行管护,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对全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商品林进行管护,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900人

925人

质量指标

巡山管护覆盖率

≥80%

≥95%

时效指标

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95%

成本指标

劳动报酬(元/月)

400元/月

600元/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贫困人口

900户

925户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资源保护效果

显著

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

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明显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

≥90%

≥100%

(5)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重点林区松墨天牛进行飞机药物治理,降低了林业有害生物虫口密度,减少了森林资源的损失,林区民生状态得到改善。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服务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

执行数:

18

其中-财政拨款:

18

其中-财政拨款:

1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林区松墨天牛机药物防治。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林区松墨天牛机药物防治。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1

1

质量指标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1

≤0.1

时效指标

按合同时间按时完成项目(%)

≥90

1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90

≥98

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明显

明显

经济效益指标

降低林业有害生物虫口密度,减少森林资源流失

改善明显

改善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林区民生状况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明显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90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护林员”、“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服务”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南江县林业局生态护林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林业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二)机构职能

南江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

9.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0.负责全县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重大植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林业系统现有在职职工228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公务员13人,工勤人员2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2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1118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89.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决算 1118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1501.99万元,占13.42 %;项目支出决算9687.84万元,占86.58%。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 159.51 万元,占1.42%;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 55.92 万元,占0.5 %;农林水支出决算为10899.65万元,占97.41 %;金融支出14.1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 57.65万元,占0.51 %。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八项规定、内控制度建设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了《南江县林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南江县林业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南江县林业局内部控制手册》,以及《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肃了工作纪律,财经纪律,规范了机关工作行风,强化了内部控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推动了机关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规范管理转型。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

2021年收支总预算为11189.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主要通过项目绩效目标来实现,年初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退耕还林工作专项经费、野生动植物保险费、核桃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平台运行和森林防火经费等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1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绩效目标。各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2.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年度财政预算口径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根据年初预算制定部门整体支出,加强预算动态调整。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计划进度申报,安排预算支出,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范围,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执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合理规划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3.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整体绩效目标一致,严格落实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绩效监控,强化支出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

4.部门绩效目标评价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等绩效评价工作。经评价,部门绩效方向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和管理基本规范,基本达到了预期效益。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相关规定,年度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从严把控采购需求,严格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21万元,决算支出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4万元,决算支出4万元。

4.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细化单位预算管理,严格财务收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资金监管;根据行业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账务核算;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机构和岗位,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资产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工作建设,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抓细抓实贯彻落实,始终以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39条,涉及公开履职、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权信息、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等方面。公示信息结合了林业行业特点,内容全面,工作流程精细化、严格化,确保了公示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及时性,提高了行政工作透明度。

7.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

2021年依法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审计工作,检查结果无违规违纪现象。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重点项目绩效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较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森林防灭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一是持续抓实产业发展。完成核桃新植1200亩,低改2万亩。二是推进森林康养产业。成功创建申报了6个市级森林康试点示范基地。三是全面完成造林绿化。完成世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营造林任务7800亩,其中新造林48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编制南江县森林经营规划(2021-2050年),编制南江县集体林和5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四是严格抓好资源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常规巡查,对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严格管理林地暨林木采伐,严格林木审批,启动森林督查。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面积356.9058万亩,防治面积13.74万亩。六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停歇地和繁殖地的巡查管护。七是抓实森林防灭火。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领导,加大宣传,科学部署。全面排查隐患,限期问题整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八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出台县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涵盖森林资源监管、森林资源利用、森林安全维护等内容的考核体系,建立林长会议、工作督察、部门协作、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为重点的运行机制,通过“林长制”促进“林长治”。九是着力提升地质公园。编制世界地质公园规划。十是力推项目落地落实。完成国有林场林区12公里路基建设及硬化工程。十一是有序推进战略储备林建设项目。十二全面启动林业碳汇项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整体上看,2021年度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合理性和准确性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预算调整数较大。

(三)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附件2

南江县林业局

关于2021年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服务

(第二次)项目专项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服务(第二次)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政策,牵头做好协调、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川林检函〔2016〕13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春季防治工作的通知》(川林检函〔2021〕197号)、《南江县2021年飞机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资金来源: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48万元。使用范围:对南江县正直镇、下两镇、元谭镇松墨天牛和蜀柏毒蛾发生较重林区开展飞机药物防治,飞防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31日,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可适当调整。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公开竞争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二是扶强扶优,鼓励规范。专款专用,行业内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三是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国家和省、市等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四是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作业松林面积共1万亩,采用单机载药量≥800kg的直升飞机喷洒无公害药剂氯氰菊酯微囊悬浮剂防治松墨天牛,主要作业区有正直镇、下两镇、元谭镇等松墨天牛发生较重林区,降低松材线虫传媒昆虫松墨天牛的虫口密度,有效预防松材线虫病的传播。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松材线虫病会对发生区域的生态和经济造成严重损失,形势异常严峻。作为松材线虫传播媒介的松墨天牛,春末夏初即将羽化之际,是最佳的飞防时间,从而降低松墨天牛虫口密度,也降低了松材线虫病自然传播的感染机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南江县2021年飞机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与实际相符。在正直镇的基础上扩大松墨天牛飞防区域,不仅巩固了正直镇异常枯死松树无害化处理的成果,也使南江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更加稳固。因此申报的项目目标符合我县实际,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文件要求,我县组织项目相关部门、项目管理及指导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要求,明确绩效评价要求;二是在此基础上分析项目在管理、完成数量质量、完成绩效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全面总结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四是编制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1年3月初,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春季防治工作的通知》(川林检函〔2021〕197号)要求,按程序向县政府提交关于解决2021年松墨天牛飞机防治专项经费的请示,经研究同意,从专项资金中支付项目资金16.9万元。

情况说明:南江县2021年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原计划作业面积3万亩(其中防治蜀柏毒蛾2万亩、松墨天牛1万亩),因第一次竞争性磋商流标,导致错过蜀柏毒蛾的最佳防治时期,因此2021年飞防仅防治松墨天牛1万亩。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省林草局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48万元。

2.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截至评价时间点,资金到位48万元,经验收合格,已拨付枯死松树除治30万元,2021年松墨天牛飞防16.9万元。余下1.1万元在县财政专户。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准备工作:飞防作业设计、飞行坐标输入、现场勘查、药物调配、机场地面服务,确保每一个环节准确有序进行。

(2)飞行作业:采用经济合理的飞行路线,达到最高的飞行效果。投入1架AS350B3直升机,单机载药量≥800kg,作业航速≤130km/h,平原地区航高距离树冠3-5m,山区航高距离树冠5-7m,地形、气流复杂地区航高距离树冠7-10m。全程慢速低空飞行,冠层厚密区域重复飞行喷施药物。

(3)竣工验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内容进行验收。由市、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施工方工作人员及飞防区涉及乡镇、单位技术人员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共同调查核实,评估防治效果;验收时需提供飞防面积及GPS航迹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加强项目管理,明确目标职责,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严格合同管理,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必须按照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项目实行报账制,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三)项目监管情况。定期质量巡视检查,包括设备工作状态、作业方法、安全措施等,质量负责人实施跟踪检查。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使一切质量活动在受控状态下开展,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文件化、标准化。南江县林业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设计,督促施工单位按方案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安全施工行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验收结果显示,项目施工方在项目资金预算内按时按量完成项目内容,有效减少松墨天牛数量,验收合格。

(二)项目效益情况。在林业病虫害防治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预防阶段。预防阶段要求林业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职业水平,能够及时判断发现灾情,在发现灾情时,能够迅速作出解决方法,是对灾情最好的控制。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2.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规范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内所有支出都由报账员把关,再经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复审。

3.加强监督。对日常工作加强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4.不断加强学习与交流。

(二)存在的问题。由于天气原因可能会延迟飞防,有些养蚕和蜜蜂的农户没有及时收到通知,导致部分农户存在一定经济损失。

(三)相关建议。在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施工之前,着重通知防治范围内养蚕和蜜蜂的农户,在施药期间将蜜蜂和蚕迁至安全地带,若飞防时间有变,一定要通知到位。另外,部分农户存在的经济损失要及时给予赔偿。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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