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2年 9月 6日
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1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2.组织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并实施;3.负责指导、督查米仓山森林旅游资源管理、开发与建设的管理、安全稳定及社会事务管理;4.指导、督查各林场做好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5.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负责米仓山森林旅游资源开发与建设的管理和指导;6.负责保护区内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工作;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创建省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1个。一季度完成创建方案的制定,确定创建点位;二季度结合创建标准,完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三季度开展申报点位自评,完善创建资料;四季度申报创建资料。
2.创建省级及以上森林(康养)人家1个。一季度完成创建方案的制定,确定创建点位;二季度结合创建标准,完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三季度开展申报点位自评,完善创建资料;四季度申报创建资料。
3.康养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光雾和谷国际森林康养小镇。上半年完成首期康养房建设并投入使用,启动二期、三期康养房建设;下半年启动生态停车场建设,打造水景观工程,改造完善基地水、电、路等部分基础设施。中国•南江光雾山森林康养示范基地项目。上半年硬化消防通道0.5公里;下半年修建消防水池1个,建康养步道0.5公里,改造完善基地水、电、路等部分基础设施。
4、加大环境保护。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康养基地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积极深入地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增强干部群众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二是持续深化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联合乡镇和风管处、环保局、景区执法大队、国有林场、旅游公司等先后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康养基地、康养人家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对康养步道、森林木屋、康养服务设施、林区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涉及生态环保材料使用、垃圾污水收集处理、餐饮住宿环境卫生、标示标牌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5、加大力度,护林防火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深入安排部署森林公园森林防火工作,采取“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问责制,即:政府和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领导为单项工作责任人,建立起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双重抓,领导干部分片包的森林防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地头、人头。二是强化宣传。防火宣传工作本着“早动手、早落实”的原则。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1000多张、书写护林防火标语80多条。在关键时段、重点防火日,通过护林防火车辆,及时宣传、提示有关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因险施策。三是继续做好与林场、及相关村、乡的联防工作。与五个林场和森林公园接壤的各个乡镇森林防火的协防,对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至关重要。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属于南江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自2018年1月起列入县级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该局编制人数10人,年末在岗7人,内设三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股、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管理股,并在大坝、玉泉、大江口、魏家坝林场设立4个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1.3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17万元,增长2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3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7万元,增长2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17万元,增长2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万元,占8.5%;医疗卫生支出4.76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占5.6%;农林水支出90.95万元,占8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数为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数为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事业机构类213(类)02(款)04(项):支出决算数为9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无支出。其原因是与县林业局合署办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配置;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时,无项目预算,也无需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指部门实施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类):指部门实施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类):指部门实施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资金(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资金(项):指用于地质公园正常运行项目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属于南江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自2018年1月起列入县级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该局编制人数10人,年末在岗9人,内设三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股、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管理股,并在大坝、玉泉、大江口、魏家坝林场设立4个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南江县米仓山森林公园管理局是为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依法编制并组织实施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指导、督查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旅游资源管理,负责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全稳定及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本单位总编制人数10人,2021年在职人数9人,一名局长,一名副局长,副局长兼任中层干部。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3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农林水支出90.9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我单位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等都无违规记录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制度要求,规范单位管理,合理配置,科学分配,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保障能力。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较好、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单位在使用各项资金,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3.加强财务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