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决算表

2022-09-08 14:39 来源: 政府办

2021年度

四川省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

附件2 22

第五部分附表 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21年林场工作总体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天然林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培育、病虫害监测、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并拟定林场的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的实施细则。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18.9万亩天然林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培育、病虫害监测、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并拟定林场的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的实施细则。

通过认真学习,全场干部职工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得到上级好评,林场全年无森林火险、火警发生,无滥捕、乱采野生现象,防火工作实现连续40多年无森林火灾好成绩。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属其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3人,本年退休4人,年末实有人数39人。林场管护面积18.9万亩,下设6个管护站(北坝、火墙岩、大小兰、南坝、映水坝、大坝管护站)和7个股室(行政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森林防火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生产技术股、财务股),各管护站和股室按照分工负责和职能搞好林场各项工作。

大坝属一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无增减变动,独立核算机构1个,同比增长0%;其中,事业单位机构1个,同比增长0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53.78万元,同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5.38万元,增长22.25%。主要变动原因是林场跨年度兑现退休职事企补差和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目标绩效奖提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85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3.78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85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59万元,占71.63%;项目支出242.19万元,占28.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3.7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5.38万元,增长22.25%。主要变动原因是林场跨年度兑现退休职事企补差和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目标绩效奖提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5.38万元,增长22.25%。主要变动原因是林场跨年度兑现退休职事企补差和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目标绩效奖提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1.24万元,占70.42%;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03万元,占21.67%;卫生健康支出32.95万元,占3.86%;住房保障支出34.56万元,占4.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53.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款)事业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60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00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4.02万元、津贴补贴13.55万元、奖金239.88万元、绩效工资104.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7万元、生活补助10.43万元、医疗保险缴费32.95万元、住房公积金34.56万元、退休费128.12万元、奖励金4.3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7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15.31万元、劳务费12.50万元、工会经费5.90万元、福利费6.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共计支出0.0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坝国有林场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林场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以及满意度均已达到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标准。林场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资金预算和计划,明确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开支范围、标准,严格按照资金支付审核流程合理开支,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上,对财政局下达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设立明细科目,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和账务处理。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途建立明细分类账,做到账务处理及时、规范。在监督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健全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实施方案、执行法律法规、执行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核查等监管手段,使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大场林场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个项目,项目预算242.19万元(其中:天保工程区森林管理费220.1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2.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投资242.19万元,森林管护18.90万亩,完成预算100.00%。

(1)、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资环[2021]15号预算下达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项目全年预算220.19万元,执行数22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对林场18.90万亩森林资源的有效管护,确保林场稳定和基本运转,林区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

(2)、南财资环[2021]16号下达生态效益补偿金22.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23.00万元,执行数2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对林场18.90万亩森林资源的有效管护,确保林场稳定和基本运转,林区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天保工程区森林管理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0.19

执行数:

220.19

其中-财政拨款:

220.19

其中-财政拨款:

220.19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国有林管护和病虫监测、防治,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发生。

用于林场管护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20.19万元,完成100%,确保林场稳定和基本运转,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18.90

100%

质量指标

天然林资源管护质量合格率

100%

完成

时效指标

天然林资源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

完成

当年资金支出率

100%

完成

成本指标

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1.65

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率和有害生物成灾率

≤0.3‰

完成

社会效益

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

100%

完成

生态效益

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显著

完成

可持续影响

天然林资源保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显著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98%

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预算单位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00

执行数:

22.00

其中-财政拨款:

22.00

其中-财政拨款:

22.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国有林管护和病虫监测、防治,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发生。

用于林场管护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2.00万元,完成100%,确保林场稳定和基本运转,林地内无毁林开垦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森林病虫害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18.90

100%

质量指标

天然林资源管护质量合格率

100%

完成

时效指标

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

完成

当年资金支出率

100%

完成

成本指标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1.16

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率和有害生物成灾率

≤0.3‰

完成

社会效益

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

100%

完成

生态效益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显著

完成

可持续影响

天然林资源保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显著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98%

完成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42.19万元,保证林场职工工资福利费能按时足额兑现,确保林场正常运转。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对于缓解资金危机、保护森林资源、加速生态建设、确保林场稳定,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7),反映政府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1),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7),反映政府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2),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7),反映政府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7),反映政府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99),指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02):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农林水(类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林业和草原(款02)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事业机构(项04):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农林水(类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林业和草原(款02)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森林资源管理(项07)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林业和草原(款02)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09)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221)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02)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1年下设6个管护站(北坝、火墙岩、大小兰、南坝、映水坝、大坝管护站)和7个股室(行政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森林防火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生产技术股、财务股),各管护站和股室按照分工负责和职能搞好林场各项工作。

(二)机构职能

2021年林场工作总体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18.9万亩天然林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抚育,病虫害监测、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并拟定林场的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的实施细则。扎实搞好精准扶贫工作,巩固脱贫成果,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1年年初在编人员43人,在职人员占编制数100%,本年退休4人,年年未实有在职人员39人,同比减少10%,2021年年未退休职工107人 2020年年未退休职工103人,同比增加4.00%, 2021年年未长赡人员14人,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85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3.78万元,占100.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85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78万元,占100.0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1年我场认真执行财政年初下达部门预算和财政核算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严禁超预算开支,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林场对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管理制度规定。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为了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使用要求,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专项资金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确保林场正常运转。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支范围合规,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目标绩效完成较好使用较为规范,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

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三)改进建议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资金预算和计划,明确资金的开支范围、标准,严格按照资金支付审核流程合理开支,资金使用规范,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附件2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

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政策,牵头做好协调、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7〕176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7〕176号)》第二条 实施细则中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

县财政局2021年下达我场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42.19万元,其中:南财资环[2021]15号下达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220.19万元;南财资环[2021]16号下达生态效益补偿金22.0万元,用于林场2021年森林管护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公开竞争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二是扶强扶优,鼓励规范。专款专用,行业内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三是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国家和省、市等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四是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对我场6个管护站18.90万亩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护,合格率达到100%。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国有林管护和病虫监测、防治,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发生。林地内无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集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符合

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7〕176号)》实施,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国有林管护和病虫防治,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发生,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向和谐发展转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与实际相符。2021年度无森林火警和火灾发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项目申报目标符合林场符合实际,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相关部门、项目管理及指导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要求,明确绩效评价要求;分析项目在管理、完成数量、质量、完成绩效等方面的情况;全面总结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编制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7〕176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资环[2021]15号下达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南财资环[2021]16号下达生态效益补偿金》要求,按资金管理办法向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本年支付项目资金242.1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121号),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资环[2021]15号预算下达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220.19万元;南财资环[2021]16号预算下达生态效益补偿金22.0万元,共计242.19万元。

2.资金到位

根据南财资环[2021]15号下达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220.19万元;南财资环[2021]16号下达生态效益补偿金22.0万元,共计242.19万元,2021年累计到位资金242.1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至评价时点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累计到位242.19万元。用于林场森林管护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42.19万元,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确保林场社会基本运转和谐稳定。

(四)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林场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资金预算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开支范围、标准和审核流程合理开支,资金使用规范。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和账务处理。根据资金用途建立明细分类账,做到账务核算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同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使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属林场职工日常工作范围,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单位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各管护站站长第二责任人。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1年财政下达的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全部用于林场管护职工工资福利费支出242.19万元。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属林场职工日常工作范围,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单位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各管护站站长为第二责任人,职工上班打卡并做好巡护日志。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按时、按质完成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投资,对林场18.90万亩林地有效管护,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病虫防治,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发生。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方面: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率和有害生物成灾率≤0.3‰;社会效益方面: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100%;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100%;生态效益: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加强对项目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发现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管理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加强管理规范和监督,会计核算规范。

(三)相关建议

项目资金与年初预算同时下达。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决算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