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6-13 17:18


 

南江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江县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中行政法规的法制咨询。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们立足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总遵循,全县林业系统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着力解决破坏森林、损害生态的突出问题;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系统思想,提高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2.科学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立足县情,统筹实事求是与创新发展统一,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林业发展现状与突出问题,准确把握林业发展方向,研究吃透各级涉林利好政策,适应新时代要求,主动融入中央和省市县的重大战略和规划,高质量编制规划,让南江林业在重大战略中分享更多资源,将我县的资源优势转化为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

3.积极开展义务植树。结合“3.12”植树节,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组织县级单位和乡镇(街道办)开展好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资捐建等方式履行植树义务。

4.精准提升绿化质量。以多功能森林经营理论为指导,以近自然经营技术为实现途径,按全周期经营设计理念在项目区实施总面积为3.4万亩的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工程。

5.持续发展核桃产业。持续开展核桃省级现代林业培育园区各项创建任务;巩固提升园区建设质量;加强与省林草局衔接、汇报,成功申报认定园区为省级核桃现代林业培育园区。成功获评星级省级彩林林业园区(保三争五),产业基地提质增效8000亩,清理产能低效基地5000亩。新植核桃1000亩,丰产培育20000亩,巩固提升核桃丰产示范园3600亩,新增1个核桃丰产示范园200亩。

6.持续推动森林康养。创建1个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巩固各类已认定的森林康养基地(人家)创建成效,优化完善全县森林康养总体规划。

7.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着力加强林地、林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林地审核审批、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管控措施。依托林长制网格体系开展常态化巡查,持续开展林木审批后续监管和木材加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统筹林业内部力量,加强部门协同,抓好森林督查、环保督察、巡察审计反馈涉林问题查处整改。积极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深化集体林权改革,配合自规部门开展林权证“四至”范围矢量化。

8.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继续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日常巡护,抓好重点疫病的监测与防控,制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勘定方案,适时启动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工作。

9.强化珍稀动植物保护。加强珍稀动植物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大力开展珍稀动植物培育、保护。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挖滥移等破坏珍稀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珍稀动植物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得力。继续推进野生动物致害赔偿理赔。

10.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春秋季普查,及时发布趋势预报。适时开展专兼职测报人员技术培训。抓好检疫执法,扎实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及时清理枯死松树,确保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协助业主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损失理赔鉴定。

11.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继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常态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蹲点督导,全面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群体管控措施,加强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底线,坚决扛牢“防”的责任,确保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12.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县林长制运行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林长制激励政策。

13.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完成2022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拨付。统筹抓好挂联乡镇、村的乡村振兴工作。

14.稳步推进林业碳汇。争取通过招商引资确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主体,完成林业碳汇资源前期资料收集工作。

15.推进国储林的融资。完成项目融资可研编制、编制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全套申贷文件等事项,开展项目立项、环评、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争取融资到位10000万元。

16.加快世行项目建设。完成全县森林经营中长期规划(2021-2050年)编制;完成营造林7.9万亩,其中新造林1万亩、低效林和纯林改造6.9万亩;完成林农培训350人次以上,其中女性不少于45%

17.对接招引项目落地。在建项目竣工1个,新引进开工项目2个;包装储备项目4个,纳入全市储备项目1个;到位资金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重大产业项目1个。全年小分队招商12次,报送有效信息12条,签约意向投资企业12家。

1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大力营造南江林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9.加强法治林业建设。做好平安林区建设、推进综治、维稳、禁毒、防邪、应急等法制宣传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及其它涉林案件查处。持续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业务能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部门本级实有225人。其中,行政实有16人;工勤实有2人。下属预算单位共有258个编制,实有158人。事业编制258人,实有60人;工勤编制实有98人。

纳入南江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江县林业局机关

2.南江县核桃发展中心

3.南江县林业工作站

4.南江县珍稀动植物(巴山水青冈)培育保护中心

5.南江县木材检查站

6.南江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

7.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8.南江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融支出。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1.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及职工工资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1.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及职工工资调整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1.1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908.7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25万元、金融支出38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收入包括: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1.1万元,比上年增加2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及职工工资调整等

2、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908.73万元、占总支出的68.2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04万元、占总支出的17.43%,卫生健康支出65.07万元、占总支出的4.89%,住房保障支出87.25万元、占总支出的6.55%,金融支出38万元、占总支出的2.86%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32.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2022 年预算数为45.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16.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2022 年预算数为908.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4)住房公积金2022 年预算数为87.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金融支出2022 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世行贷款利息及承诺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 2022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 2022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126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75.98万元,其中:津贴补贴67.33万元,基本工资323.52万元,住房公积金90.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11万元,奖金71.46万元,绩效工资295.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1.08元,工伤保险1.79万元,补充医疗12.32万元,失业保险2.18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9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5.3万元,公用经费62.64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15.88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特定目标类支出61.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治4万元,平台运行和森林防火15万元,世行贷款利息及承诺38万元,松线虫防控4.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9.3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5.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一样。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较去年减少5.7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524.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 年,我单位未预算政府采购。

(三)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购买服务。

(四)预算目标情况

2022年我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61.3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 4个,涉及预算61.3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基本工资:反映单位开支在职职工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技等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十七)津贴补贴:反映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岗位津贴等。

(十八)奖金:是指机关工作人员第十三个月奖金。

(十九)绩效工资: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

(二十)办公费:是指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一)水费:是指单位水费开支。

(二十二)电费:是指单位电费开支。

(二十三)邮电费:是指单位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邮寄及森林防火及其它工作电话费等开支。

(二十四)物业管理费:是指单位开支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管理费。

(二十五)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公杂费等。

(二十六)会议费:是指单位 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印刷费等。

(二十七)培训费:是指单位在培训期间发的生住宿、伙食、培训资料、交通费等支出。

(二十八)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的各类公务接待费。

(二十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2:南江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项目目标绩效表及部门整体目标绩效表.xlsx
附件1:南江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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