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1-08-27 15:57 来源: 政府办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4

二、机构设置                                 ————————   10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9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27

第四部分 附件                                  ————————   35

附件1                                      ————————   35

附件2                                      ————————   41

第五部分 附表                                  ————————   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47

二、收入决算表                             ————————    47

三、支出决算表                             ————————    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4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4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4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    4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4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4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4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南江县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中行政法规的法制咨询。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 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严格政策抓好资源保护。

完成林地征占用申报和审批63宗,面积228.8914公顷。狠抓以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我县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是巴中市唯一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区县。有害生物成灾面积为0;全面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疫情防控,关闭退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18家,落实兑付到位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经费322.971万元。招标确定3家保险公司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全年理赔22.3万元。

2.科学布局抓好林业产业。

围绕全县核桃产业“三园五片”总体布局,完成扩面新植1.18万亩(15月底前完成2万亩),丰培3万亩,新建良种核桃采穗圃100亩,新建核桃种苗繁育基地200亩,年出圃良种核桃嫁接苗60万株。推动实现米仓山森林康养基地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光雾和谷”入选2020年第六批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红叶香居等4家农家乐被授予“巴中市三星级森林人家”称号。完成并已报送5家省级四星级森林人家和2家省级康养基地申报材料。

3.多措并举抓好林业项目。

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契机,启动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完成5个地方专项债券项目编案并通过评审;包装储备招商引资项目5个,引进招商企业1家。固定资产投资入库5.13亿元,年度任务完成率102%。赴省上对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9100余万元。新创建省、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各1个、省市县级森林康养人家6个、县级森林康养精品点4个。开展康养、旅游人才培训200余人次。

4.顺应形势抓好林业改革。

国有林区改革进入实质阶段,成功组建南江县林兴国有林管理所,进一步加强全县零星国有林管理。森林公安局完成转隶交接,基层林业站改革已经完成,临聘人员安置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5. 科学规划抓好造林绿化。

组织县级机关在公山镇文光社区集中义务植树5000余株,示范促进全民义务植树。东西部扶贫协作新植雷竹3267亩;完成红花油茶栽植500亩。

6. 落实举措抓好森林防火。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督导领导小组,下设7个督导小组,全面排查隐患,限期问题整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警)11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1起。过火面积31.32亩,受害森林面积2.66亩,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森林火灾次数同比上升了80.33%,过火面积下降了46.22%,受害森林面积下降了82.91%。全县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1 ‰以内。

7.提高站位抓好疫情防控。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林业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林业系统形成“党组领导、干群参与、防消结合、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直报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公众自觉摒弃、抵制滥食野生动物等不当习俗,强化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封控隔离、监督检查,切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渠道,封控隔离人工繁育场所28处, 各类野生动物数千头(只),有序处置人工繁育食用野生动物转型退出。全力促进3家林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8.对标补短抓好脱贫攻坚。

联系帮扶贫困村1个、非贫困村4个,结对帮扶贫困户345户1128人。研究制定年度扶贫产业规划,组织帮扶干部 171名,深入挂联帮扶村组,进村入户宣讲惠民政策、防疫知识,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围绕“一超六有”开展问题清零专项行动;选聘1400名建档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已申报、兑现工资补助672万元。

9.实事求是抓好议提案办理。

今年受理的建议、提案交办件8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2件。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个建议和提案,全部高质量完成,其中1件天接受第三方评价,获得好评。

10.严肃纪律抓好廉政建设。

利用林业系统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集中上党课一次;组织干部职工向疫区捐款2.35万元;撰写党建信息被媒介采用8篇,被网站采用5篇,被县委办《今日要情》采用4篇。高标准发展党员,确定积极分子15人、发展对象5人。坚持以案为鉴,严肃党风廉政建设,截至目前已有10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由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纳入南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江县林业局机关

2. 南江县核桃发展中心

3. 南江县林业工作站

4.南江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中心

5.南江县木材检查站

6.南江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495.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61.13万元,下降16.3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949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7.17万元,占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万元,占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49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8.15万元,占19.25%;项目支出7667.62万元,占80.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95.7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61.13万元,下降 16.3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889.73万元,下降 16.64%。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6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12万元,占4.38%;卫生健康支出64.53万元,占0.68%;节能环保支出4629.71万元,占48.90%;农林水支出4265.27万元,占45.05%;住房保障支出92.14万元,占0.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46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决算数为19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11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7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2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决算数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决算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决算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决算数为1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0年决算数为4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0年决算数为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2020年决算数为7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 2020年决算数为16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 2020年决算数为236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还现(项): 2020年决算数为140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决算数为200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0年决算数为133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0年决算数为19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0年决算数为7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0年决算数为9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9.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8万元,占7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29.46%。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8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8.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南江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增加165.87万元,下降 16.38%。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南江县林业局采购支出总额98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江县林业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断渠公园管护经费、核桃产业发展工作经费、退耕还林工作专项经费、车辆运行维修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松线虫防控经费、平台运行和森林防火经费8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管护、天保工程社会保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生态护林员、林木良种苗木培育、森林资源培育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资金专用项目全面完成年初任务,基本实现预定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实现预定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护林员”、“天保工程社会保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05.46万元万元,执行数为1405.46万元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助力扶贫,达到生态富民的目标,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05.46万元

执行数:

1405.4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05.4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05.46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善和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保障退耕农户利益。

完善和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成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保障退耕农户利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1.8677

1.8677

2016年新一轮退耕林补助面积(万亩)

2.18

2.18

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1

1

质量指标

直补兑现率

≥70.00%

≥70.00%

时效指标

当年资金支出率

≥70.00%

≥70.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显著

显著

经济效益指标

农民收入的增加

显著

显著

社会效益指标

产业结构的改善

显著

显著

成本指标

完善退耕还林标准(单位:元/亩)

125

125

2016年新一轮退耕林补助面积(单位:元/亩)

400

400

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单位:元/亩)

300

3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显著

显著

(2)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38.22万元,执行数为163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等资金的注入,惠及我县9万多户林农,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对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森林防护功能明显加强。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38.22

执行数:

1638.22

其中-财政拨款:

1638.22

其中-财政拨款:

1638.2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93.201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10.8122万亩。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93.201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10.8122万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亩)

93.201

93.201

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10.8122

10.8122

质量指标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率

≥70.00%

≥70.00%

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率

≥70.00%

≥70.00%

时效指标

森林生态效益兑现当期任务完成率

≥70.00%

≥95.00%

当年资金支出率

≥70.00%

≥70.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省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经济效益指标

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林农权益、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是否明显)

成本指标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元/亩)

15.75

15.75

集体和个人省级公益林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元/亩)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生态和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效果(是否明显)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管护满意度

≥95.00%

≥95.00%

(3)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13.26万元,执行数为81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管护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13.26

执行数:

813.26

其中-财政拨款:

813.26

其中-财政拨款:

813.26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国有林65.0614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1.7459万亩。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国有林65.0614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1.7459万亩。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

51.7459

51.7459

质量指标

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兑现率

≥70.00%

≥70.00%

时效指标

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5.00%

≥95.00%

当年资金支出率

≥70.00%

≥70.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天然林资源保护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林场区稳定,保障职工权益(是否明显)

维护林农权益、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是否明显)

成本效益指标

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12.6

12.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生态和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效果(是否明显)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天然林资源管护满意度

≥95.00%

≥95.00%

林农与社会公众满意度

≥95.00%

≥95.00%

(4)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精准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既解决了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又夯实了林草工作的根基,实现了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护林员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0

执行数:

700

其中-财政拨款:

700

其中-财政拨款:

70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对全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商品林进行管护,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对全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商品林进行管护,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900人

925人

质量指标

巡山管护覆盖率

≥80%

≥95%

时效指标

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95%

成本指标

劳动报酬(元/月)

400元/月

600元/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贫困人口

900户

925户

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资源保护效果

显著

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

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明显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

≥90%

≥100%

(5)天保工程社会保险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40.55万元,执行数为44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增加了管护人员收入,维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

预算单位

南江县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40.55

执行数:

440.55

其中-财政拨款:

440.55

其中-财政拨款:

440.5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实现职工社会保障保险全覆盖,资金使用规范。

实现职工社会保障保险全覆盖,资金使用规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人数

255

255

时效指标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当期完成率

≥95.00%

≥95.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天保工程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

≥95.00%

≥95.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效果显著

显著

显著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天保工程单位职工满意度

≥95.00%

≥95.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护林员”、“天保工程社会保险”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南江县林业局生态护林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林业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由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二)机构职能。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中行政法规的法制咨询。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 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末职工总人数 202人,一是在编在职职工 59  人,其中:行政人员 19 人,事业人员40人;二是离退休人员 14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9,49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决算9,495.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决算1,828.15万元,占19.25 %;项目支出决算7,667.62万元,占80.75%。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415.52万元,占4.37%;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64.53万元,占0.67%;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4,629.71万元,占48.75%;城乡社区支出28.6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决算为4,265.27万元,占44.91%;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92.14万元,占0.9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2020年财政预算口径编制部门年初预算,科学合理编制专项预算,根据年初预算制定部门整体支出,加强预算动态调整。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计划进度申报,安排预算支出,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范围,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执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合理规划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公务支出标准,加强经费预算控制,强化支出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在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财政政策下,合理安排支出、及时调整结构,合理利用绩效评价所得出的结论,促进单位内部制度健全与完善。将绩效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论按信息公开机制进行公开,发挥信息公开对单位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整体上看,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未充分利用,资产信息录入不详细、不完整。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2、严格预算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南江县林业局

生态护林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县级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选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20]48号)、《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林规函[2019] 73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申报和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22号)文件规定,资金支持方向为生态护林员补助用于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人员的劳务报酬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测算,各地可以根据实际,统筹考虑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人不低于4800元/年、不高于10000元/年。原则上人均管护面积不能低于500亩。各地可结合实际,从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总量中,或者根据本省财力筹集资金,为生态护林员购置简易装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县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20]48号)、《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林规函〔2019 ] 73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比水管员等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确定我县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政策是准确把握、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扶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典型案例。生态护林员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实施方案的编制、护林员的选聘、护林员的管理与考核、护林员补助的兑现。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900人,巡山管护覆盖率80%,当期任务完成率90%,劳动报酬400元/月.人,带动贫困人口900余户,森林资源保护效果显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主要通过开展中期自评及期末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的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追踪管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川财资环[2020] 32号)文件,下达南江县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700万元,专项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0年7月《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南财资环[2020]23号)文件下达生态护林员补助700万元。

2.资金到位

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已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

资金全额用于92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简易着装、意外人生保险。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及财务相关规定,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公告

村两委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2.申报

贫困人口通过村两委向乡镇政府申报,乡镇政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20]48号)、《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林规函[2019] 73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

3.审核

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村两委;

(1)公示。村两委将拟聘的生态护林(草)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聘用。经县级林业和草原、财政、扶贫部门共同审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两委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20]48号)、《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林规函[2019] 73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使用熊猫护林员APP进行生态护林员考勤管理与巡护管理。采用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走访乡镇检查生态护林员相关工作情况。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一是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925人,二是巡山管护覆盖率95%,三是当期任务完成率95%,四是生态护林员劳动报酬600元/月.人,五是带动贫困人口925余户。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一是森林资源保护效果显著,二是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三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100%。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项目按进度全面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我县已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925名,精准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既解决了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又夯实了林草工作的根基,实现了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生态护林员作为森林的守护者,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灭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服务对象肯定与认可。

五、评价结论

生态护林员政策是准确把握、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扶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典型案例。通过生态护林员项目的实施。一是我县的森林防灭火、野生动物保护、森林保护等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解决925个贫困人口的就业困难的问题,是脱贫攻坚的有力推手。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青壮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农村留守人口大多为半劳动力人口,生态护林员又必须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因此选聘出来的生态护林员存在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低、健康状况不好等问题。

(二)相关建议

1.适当提高生态护林员待遇。使生态护林员在公益性岗位中处于竞争优势,选聘出年龄适当、受教育程度相对较好、身体健康的生态护林员。

2.加强生态护林员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生态护林员巡护知识培训,就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智能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知识进行重点培训。

七、2020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0年度我县生态护林员待遇由40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不再选聘70岁以上的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65岁以上的生态护林员大幅度减少。

(二)积极开展生态护林员业务知识培训,手把手培训熊猫护林员APPD的操作,防火期内全县生态护林员上线率不低于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南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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