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2 10:17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是南江县林业局下属五国有林场之一,负责魏家坝辖区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管护森林面积16.2万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21年林业工作总体要求是: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中国共产党的100年,是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为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历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认真学习党史、国史、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党的林业方针及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林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魏家坝林场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宣传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培训森林防火、灭火专业人员,制度扑火预案,并组织演练。制定本场的护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管理及监测方案并逐一落实到个人,组织我场全体职工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并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书写防火标语,做到无森林火灾。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各种资源。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确保林业生产的安全。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加强管理,开展宣传教育,保护和发展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财务工作,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抓好党建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力度,着力打造廉洁机关。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查处力度,树立风清气正林场形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组织活动,常态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注重培养和发展新党员。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掌握管护区域资源状况和动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研究拟定国有林场长期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南江林业跨越发展,为全面加快建设富丽安康新南江作出更大贡献。

(二)2021年重点工作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2021年重点工作是: 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宣传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培训森林防火、灭火专业人员,制度扑火预案,并组织演练。制定本场的护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管理及监测方案并逐一落实到个人,组织我场全体职工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并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书写防火标语,做到无森林火灾。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各种资源。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确保林业生产的安全。

二、部门概况

魏家坝国有林场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林场下设9个管护站(盘龙湾、麦子坪、黄角坝,长坪,龙王坝、水磨河、石龙沟、九角山、魏家坝)和6个股室(行政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生产技术股、财务股),各管护站和股室按照分工负责和职能搞好林场各项工作。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33人(其中在职职工37人,遗属供养96人),未预算供给车辆费用。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农利水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86.92万元,比上年增加19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92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86.92万元,比上年增加19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92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6.9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7.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2020年年初未预算在职、退休综合目标绩效奖,2021年预算了在职、退休综合目标绩效奖人员经费194.00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农利水支出768.4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6.92万元,比上年增加197.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职工人员减少;2020年年初未预算在职、退休综合目标绩效奖,2021年预算了在职、退休综合目标绩效奖人员经费194.00万元。

(一)基本支出986.9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953.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0.81万元占15.81%;绩效工资91.74万元,占9.62%;津贴补贴12.69万元,占1.3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0.78万元,占4.2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69万元,占4.78%;企事补差人员经费304.58万元,占31.8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6万元,占0.61%;住房公积金30.59元,占3.21%;生活补助79.88万元,占8.28%;绩效目标奖194.00万元,占20.24%。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33.30万元,其中:办公费1.00万元,占3%;电费0.1万元,占0.30%;邮电费0.1万元,占0.30%;劳务费2.5万元,占7.51%;差旅费13万元,占39.04%;工会经费5.10万元,占15.32%;福利费6.37万元,占19.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3万元,占15.40%。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购车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无购买计划。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魏家坝国有林场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38.76万元。林场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2辆,其中2011年林场购入1辆,单位12.1万元,2001年省林业厅无偿调入森林消防1辆,因无调入金额,账务未作处理。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暂无发展类项目资金,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魏家坝林场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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