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2 10: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职责

2021年林场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天然林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病虫害监测、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并拟定林场的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按时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场职工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场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

 加强天然林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认真学习《森林法》四川省天然林维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确定的防火责任制,并按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拟定林场的森林防火,改善防火设施,同林区内单位、居民和周边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等方面的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属其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7(其中:在职43人、遗属供养14)林场森林管护面积18.9万亩,下设6个管护站(北坝、火墙岩、大小兰、南坝、映水坝、大坝管护站)和7个股室(行政办公室、支部办公室、森林防火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生产技术股、财务股),各管护站和股室按照分工负责和职能搞好林场各项工作。本年度财政未预算供给车辆费用。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29.24万元,比上年增加9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24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29.24万元,比上年增加9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24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预算支出0.0万元,占总支出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9.2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4.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收支总预算538.32万元, 2020年人员经费收支总预算486.39万元,同比增加51.93万元,增加10.68%,其中2021年目标综合考核绩效奖预算51.60万元,2020年该项支出未预算该项支出,净增加100%,其他各支出增加0.33万元。二是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收支总预算(运行经费)38.70万元,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收支总预算39.60万元,因职工退休减少0.90万元,减少2.27%。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1年收支预算总额52.22万元,2020年预算总额8.94万元,增加43.28万元,增加额484.12%,其中职工遗属生活补助2021年预算10.62万元,2020年职工遗属生活补助8.94万元,因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增加预算收支1.68万元,增加额18.79%2021年增加预算目标综合考核绩效奖(退休职工104人生活补助)41.6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未预算该项支出,本年预算净增加预算41.60万元。增加额100%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503.16万元,占总支出79.9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46万元,占总支出9.29%;卫生健康支出31.57万元,占总支出5.02%;住房保障支出36.05万元。占总支出5.7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9.24万元,比上年增加94.31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9.2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4.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收支总预算538.32万元 ,比2020年人员经费收支总预算增加51.93万元,增加10.68%,其中2021年目标综合考核绩效奖预算51.60万元,2020年该项支出未预算该项支出,净增加100%,其他各支出增加0.33万元。二是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收支总预算(运行经费)38.70万元,比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收支总预算减少0.90万元,因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27%。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1年收支预算总额52.22万元,比2020年增加43.28万元,增加额484.12%,其中职工遗属生活补助2021年预算10.62万元,比2020年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增加1.68万元,因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增加额18.79%2021年增加预算目标综合考核绩效奖(退休职工104人生活补助)41.6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未预算该项支出,本年预算净增加预算41.60万元。增加额100%

(一)基本支出629.2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38.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6.89万元;比上年175.18万元增加0.98%,绩效工资109.39万元;比上年111.07万元减少1.51%,津贴补贴14.11万元;比上年14.36万元减少1.74%,目标综合考核绩效奖2021年预算51.60万元,2020年该项支出未纳入预算,同比增加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8.06万元;比上年48.10万元减少0.0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3万元;比上年21.04万元减少0.05%,住房公积金36.05万元;比上年36.07万元减少0.0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45万元;比上年15.57万元增加12.1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74万元;比上年65.01万元减少1.95%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38.70万元,其中:办公费1.0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无增减变化;电费0.4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无增减变化;邮电费0.50万元,比上年0.60万元减少16.67%;差旅费15.50万元,比上年14.0万元增加10.71%;维修(护)费1.00万元,比上年3.00万元减少66.67%;培训费1.00万元;比上年1.5万元减少33.33%,工会经费6.01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福利费7.51万元,比上年7.52万元减少0.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8万元,比上年5.07万元增加14.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22万元,其中:长赡人员生活补助费10.62万元,比上年8.93万元增加18.79%,本年预算增加目标综合考核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41.60万元,上年未预算该项目,新增100%

(二)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0.00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和购买办公设备计划。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21.75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类451.52万元,占86.54%;通用设备类18.77万元占3.60%;专用设备类47.69万元,占9.14%(林场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2辆,其中2000年林场购入1辆,购入金额11.6万元,占该类资产24.32%2001年省厅无偿调入森林消防1辆,林业局入资产账,林场未入固定资产);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3.77万元,占0.72%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发展类项目,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0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十三、(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大坝国有林场2021年预算明细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