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2023-04-14 15:20 来源: 政府办

南江县人民医院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医院坚持公益性,确保基本医疗,满足特需服务,以人为本,为人民健康服务。主要承担区域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等转诊转治,充分发挥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医疗保障任务、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对口支援等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 年,医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建为引领,勠力同心创“三甲”矢力同心提质量,合力同心强能力,全面推动医院达标上等,全力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医学事业发展为任务。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人民医院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年末在职职工744人,比上年增加37人,主要因为招聘新员工,年末退休职工169人,比上年减少7人,主要因为退休人员死亡。财政预算供给在编人员共326人,无财政供给车辆。单位内设临床科室20个、医技科室6个、职能科室18个,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8,393.59万元(含上年结转2,123.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66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5.27万元,占总收入1.6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收入38,665.52万元,占总收入93.20%;其他收入255.00万元,占总收入0.61%;上年结转2,123.82万元,占总收入5.12%。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9,558.91万元,比上年增加873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18.20万元,占总支出94.59%;项目支出2,140.71万元,占总支出5.41%。其中:事业支出38593.91万元,占总支出97.56%。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9.09万元(含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3.8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94.7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上年结转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9.09万元(含上年结转2,12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9.09万元(含上年结转2,123.82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7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上年结转等。

2、支出结构情况。基本支出957.96万元(含上年结转325.50万元),占总支出33.98%;项目支出1861.13万元,占总支出66.02%。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在编职工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设施设备采购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1.人员支出12796.6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09.16 万元,具体项目为:工资10716.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92.6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52 万元,其中:退休费9.81万元,生活补助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71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 0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项目支出2,140.71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项目支出279.58万元,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购置等支出;财政补助项目支出1861.13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建设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1846.8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经费,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以及非税征收预支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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