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计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4 15:18 来源: 政府办

南江县卫计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全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及省、市药具工作年度要求,紧紧围绕卫健工作中心任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药具发放网络建设方面

1.国家免费药具发放渠道建设。深入推进药具宣传服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进高校、进医院、进超市(便民店)、进宾馆、进娱乐场所”的“十进”模式。建设满足群众需求的药具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国家免费药具的易得性。

2.县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县站阵地建设,重点增加硬件设施的投入,建标准化的药具展示室、仓储室。

3.建乡镇(街)药具宣传服务室。配备药具展示橱窗,知情选择知识图片,让流动人口、社区居民、人口聚居地群众享受到优质及时的药具服务。

4.增加药具发放网点。为了做好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深化全县“互联网+免费药具管理与发放”工作,强化免费药具监测哨点信息工作,做好发放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健全药具发放体系,提高二维码注册扫码率。

(二)、药具服务方面

5.加强药具服务宣传。充分利用科技服务“三下乡”,避孕日、防艾日、节假日等各种载体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免费药具发放的新品种、新模式。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健康知识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

6.加强药具服务的创新。各乡(镇)、社区要以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为重点,克服发放工作中的“盲点”,不断创新药具服务的方式、不断畅通药具服务的渠道、不断扩大药具服务的范围,努力提高药具发放的覆盖面、易得性和及时率。使流动人口较多区域的药具发放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常态化。各乡(镇)、社区要动态管理本区域内已公布的药具免费发放网点,各级网点的药具发放品种、地址、负责人和电话等相关内容。信息增加或变动后要及时更新,并做好上报工作。

7.加强药具工作调研。推动药具改革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依靠社会各界的参与,资源共享,积极拓展发放渠道,继续探索多点发放,形成部门配合、方便群众的药具发放新模式。努力实现个性化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扩大发放覆盖面,确保发放到位。从而提高群众对药具的易得性和满意率,提高药具使用率。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卫计信息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4人,无供给车辆。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39.11万元(含上年结转10.75万元),比上年增加11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37万元,占总收入95.5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10.75万元,占总收入4.49%。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39.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01万元,占总支出85.74%;项目支出34.1万元,占总支出14.26%。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9.11万元(含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11万元(含上年结转1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9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11万元(含上年结转10.75万元),比上年增加11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目标绩效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等。

2、支出结构情况。基本支出205.01万元(含上年结转10.75万元),占总支出85.74%;项目支出34.1万元,占总支出14.26%。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工资及津补贴、支付五险两金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1.人员支出201.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39万元,津贴补贴4.54万元,奖金43.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8万元,住房公积金16.74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2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生活补助0.52万元。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60万元,其中:办公费补助1万元,印刷费补助0.5万元,水费补助0.5万元,电费补助0.7万元,邮电费补助0.5万元,差旅费补助3.4万元,维修维护费补助0.5万元,劳务费补助0.7万元,工会经费补助1.91万元,福利费补助2.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补助0.5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 0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项目支出26.94万元,其中:120调度中心运行费19.94万元,主要用于120急救中心日常运行费;避孕药具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避孕药具宣传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9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经费,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以及非税征收预支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307005南江县卫计信息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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