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9 17:5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调研,起草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和卫生健康重大政策及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制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测。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4.负责制定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妇幼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依法对妇幼保健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执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血站(血库)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8.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9.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10.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统筹协调全县开展以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对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城市的创建和监督管理。

13.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考试和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计生合作交流工作。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七次全会精神,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建设“健康南江”为主线,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深入开展“两提升一决胜”活动,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卫生与健康保障。

1、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卫健行业学习型、堡垒型、服务型、清朗型“四型”党组织创建,深入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抓好“五好党支部”创建,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及统一战线工作,凝聚力量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2、加强意识形态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担当意识,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力。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舆论引导、深化价值引领,引领全系统专业人才爱岗敬业、担当奉献,在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关键时刻显担当、守大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创新网络内容建设,把提升网上正面宣传流量和水平作为主攻方向,最大限度壮大网上正能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督管理,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扛牢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卫生健康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落地。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做实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推动完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对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日常监督,大力整治“中梗阻”。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聚焦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深化行业治理,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

4、做细疫情防控。按照“严防输入、严阵以待”防控策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责任医生制度,认真落实“四早”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服务于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强化公共场所、重点场所、特殊场所、托幼机构等疫情防控指导,督促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卫健副校长作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促进卫生和教育深度融合。

5、做实医疗救治。持续强化防控技术方案、诊疗技术方案等全覆盖学习。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及重点科室等流程再造,全覆盖落实首诊医生责任制,严格执行首诊“三问”,严密筛查和评估,严防漏诊误诊、轻症转重症。严格落实科室主任、护士长疫情防控责任,强化病区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切实加强陪护、护工、保洁人员的管控和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病区消毒、医疗废物处置、院感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留观医院、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建设管理,规范通道、流程,备足应急物资,配强医护人员,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加强集体会诊讨论。

6、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卫生应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处置。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储备,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修订完善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制度等。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学习,指导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强化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开展县级卫生应急业务培训2次以上、应急演练1次以上,指导乡镇开展医务人员(含村医)应急业务培训2次以上、应急演练1次以上。

7、提高疾病防控水平。加强县疾控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建成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充分发挥艾滋病“三线一网底”和结核病防治体系作用,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加强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创建顺利通过四川省健康促进县评估。规范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确保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率、预防接种信息登记准确率均达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规范管理率等。持续巩固克山病、碘缺乏病消除成果,做好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风险监测等工作。

8、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指导能力,年内至少开展4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认真抓好以孕产妇、儿童、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实做细健康体检服务,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认同感。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新媒体等方式持续开展项目宣传,提高项目知晓率和群众感受度。强化沟通衔接,积极有效抓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

9、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管理队伍体系,完善县级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和县医学会改选工作。全面落实“三基三严”培训、医疗质量安全核心等制度,强化问责追责处罚力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和血液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双向转诊等服务,持续开展“五合理”等督导。依托医学会举办学术讲座5期以上,特别是抓好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一系列临床路径的学习,组织开展1次业务技能大比武、1次医疗质量现场观摩学习会、1-2次医疗质量全县交叉督导、1-2次医疗质量暗访活动,做好2019年度医疗纠纷典型安全点评,邀请大坪医院等上级支援专家开展县级医院医疗质量督导。试点开展基层医务科长上派锻炼,适时组织一批医务科长到县外管理先进医院实地考察学习。

10、决战决胜健康扶贫。持续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开展1次全覆盖交叉检查摸底活动,强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有保障”指标常态监测,重点跟踪因病返贫风险较高的大病重病慢病患者,因人施策、因户施策,推动“基本医疗有保障”指标持续达标。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知识等宣传力度,优化就医流程、绿色通道,持续做好“先诊疗后结算”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医疗扶助、救助管理,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11、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实现“三个三乙”医疗品牌,县民康医院创建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长赤中心卫生院建成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力争乡镇卫生院甲等达标率80%以上,村卫生室甲级达标率达90%以上。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加大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力度,评选一批“示范科室、示范医院”,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招募,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于自愿无偿献血。

12、强化妇幼健康服务。提高危重孕产妇和高危儿的急诊急救能力,加大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和出生缺陷防治,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均达98%以上。规范推进增补叶酸、两癌、新筛、营养包等项目工作,加强爱婴医院管理指导,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监管,落实托儿幼儿园卫生保健指导管理,婚检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分别达80%、99%以上,妇女常见疾病筛查率达80%以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两纲评估。

13、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强化脱贫攻坚,全力抓好驻村帮扶工作,压紧帮扶干部责任,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有效抓好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等工作。强化卫生宣传,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挖掘卫生健康系统好人、好事,传播正能量。同时统筹做好双拥、节能减排、信息统计、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债务化解、基层治理和议题案办理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卫生健康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含爱卫办、计划生育协会、老委办及派驻纪检组)。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2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9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8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983.09万元,比上年减少40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5.79万元,占总收入62.64%,存量资金收入367.30万元,占总收入37.3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983.09万元,比上年减少40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9万元,占总支出51.69%,项目支出474.90万元,占总支出48.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3.0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05.96万元,主要原因是:1.项目减少,高龄补助工作移交县民政局;2.项目经费预算压缩10%。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存量资金拨款收入367.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5万元。(按实际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5.79万元,比上年增加164.0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老年社会团体工作经费。存量资金367.30万元,比上年减少569.98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龄补助经费划转县民政局。

(一)基本支出508.1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08.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7.11万元,津贴补贴,113.09万元,  奖金11.66万元,绩效工资12.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9万元,住房公积金34.95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79.45万元,其中:办公费10.50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工会经费5.83万元,福利费7.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4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2万元,其中:离休费17.06万元,生活补助2.86万元。

(二)项目支出474.90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74.9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经费、乡镇卫生院产科医生培训费、献血办宣传经费、艾滋病防治经费(含沙河艾滋病治疗费)、公共卫生应急演练专项经费、除“四害”经费、统计抽样、信息系统建设、生殖健康促进工程、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维稳经费、手术并发症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老门协经费、老妇协经费、夕阳红艺术协会经费、驻蓉离退休干部联谊会经费、老年大学办学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8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8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20万元,原因是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3.00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及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40.57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所有单位均编制了绩效目标,按实际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6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74.9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333卫健局2020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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