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9 16:4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具体实施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慢病管理、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指导和管理、公共卫生技术指导等职能。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艾滋病防治与管理、结核病防治指导与管理、计划免疫指导与培训等工作;对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疫情搜集分析,按照“严防输入、严阵以待”防控策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四早”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卫生应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处置。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组织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疾控人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五好党支部和党建示范点创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要求切实做好挂联帮扶工作。积极开展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创建,年内通过评审验收。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60人,现有在编在岗职工49人(其中3月退休1人,4月新招录进编2人),离退休人员31人。中心内设艾防科、疾控科、监测科、计免科、检验科(内设HIV初筛实验室)、质控科、慢病科、健康教育科、财务科、总务科、结核病防治所、办公室共12个科室(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为648.03万元,比上年增加41.37万元,主要原因是防疫津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8.03万元,占总收入100%;存量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为64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23,占总支出的84.14%,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64.49万元,住房保障39.71,医疗卫生441.03万元;项目支出102.8万元,占总支出的15.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8.0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1.37万元,主要原因是防疫津贴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8.03万元,存量资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545.23,社会保障与就业64.49万元,住房保障39.71,医疗卫生441.03万元;项目支出10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8.03万元,比上年增加41.37万元,主要原因是防疫津贴增加。

(一)基本支出545.2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91.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1.78万元,津贴补贴48.82万元,绩效工资122.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2.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3.16万凶,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6万元,住房公积金39.7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42.30万元。其中:办公费27.41万元,工会经费6.62,福利费8.2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5万元。其中:离休费11.55万元。

(二)项目支出102.8万元。其中:

计划免疫(儿童)项目经费48.0万元,水质检验监测经费17.1万元,乙肝结核等传染病防治经费6.8万元,地方病防治及健康素养促进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8.1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管理、应急药品物资储备专项经费19.0万元,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7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2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80万元,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46.61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及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71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行政运行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办公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经费,日常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以及非税征收预支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南江县疾控中心2020年预算批复情况表

333501疾控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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