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水利局2021年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2021-07-12 10:38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拟订全县水利战略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行洪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方案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组织转报大、中型和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0、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涉河事项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审批河道采砂规划、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工作。

12、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指挥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强化党的全面建设,突出鲜明政治方向

加强党的全面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领水利系统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党性锤炼,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让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见效。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惩治“四风”、制止歪风,坚决制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常态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进一步树牢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底线思维,严惩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确保本系统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三是加强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和应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成果,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让党的思想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严格执行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意识,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党忠诚。进一步培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强化督促落实,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导,确保全面覆盖见成效。四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积极吸纳入党积极分子8名、发展党员4名;落实县委关于党员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担当;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履职能力。五是加强党建活动开展。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进一步丰富党建活动,开展学习时代先锋楷模、爱国主义教育、模范榜样评选活动、争创党员示范岗、外出参观学习等一系列党建活动。六是加强党建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切实做好党建日常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判改进,切实提升党建质效。七是加强统战和群团组织工作。进一步抓好本系统统战、宗教、工会、青年、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共青团和人才科技等群团组织工作。

2、强化行业发展规划,突出精细目标引领

加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认真总结“十三五”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紧紧围绕“十四五”开局年,深刻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历次全会精神,策应中央和省市县“十四五”发展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找准南江发展新定位,对照各项政策机遇,明晰、细化水利发展目标。紧盯提升防洪度汛能力、饮水安全保障能力等一系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各方面、各个环节转变思路,坚持以项目为落脚点,在提升城镇防洪能力、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中小河流域和农村水系治理、水生态修复保护、水资源管理及调度、工程开发利用等方面思谋一批既符合当前实际又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以谋划工程项目促进“工程补短板”以谋划一批非工程性措施项目奠定“行业强监管”基础。充分借鉴先进经验,深入思考筹谋,做细项目规划和项目前期,确保“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精细化实施。

3、强化脱贫成效拓展,突出乡村振兴衔接

加强农村供水保障。更加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新要求和新挑战,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不是一劳永逸的,要对标脱贫攻坚安全饮水标准,全面实行自查补短,全面解决水源无保障、水质不安全等一系列农村饮水方面的反弹问题。分批次建立健全农村(社区)饮水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有偿取水、有偿用水,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加强帮扶成效巩固。深入落实“四个不摘”总要求,助推挂联村产业稳步发展,协助推进基层有效治理;针对挂联村贫困户,持续开展感恩教育和重点帮扶,重点帮扶在读学生,解决“上学难”问题,将强化“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推进建立防返贫机制,针对脱贫质量不高和易返贫对象加强重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现象。加强水美新村建设。以拓展脱贫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目标,围绕乡村传统产业振兴和文化旅游发展,进一步加强水美新村建设,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选择一批脱贫村和文旅融合较发达的村,建成符合标准的水美新村,以建设水美新村拓展脱贫成果,以建设水美新村奠基乡村振兴,打造以水兴业、以水兴旅和以水富民试点。

4、强化水利项目建设,突出基础设施补短

加强推动一批项目前期。加快高桥水库可研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官房沟水库前期工作,力争达到开工条件;加快推进杨家沟水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南江河下两堤防前期工作。加强推动开工一批项目。加快建设第二批乡镇供水工程,开工建设汇田河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关坝供水工程)、杨坝、县城区森茂汽修厂至污水处理厂段堤防。加强推动建成一批项目。力争在5月30日前建成宏帆拦蓄水坝,在4月30日前完成2020年2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并完成2021年小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2021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南江县第二水厂全面投入运营。加强推动验收一批项目。力争完成2018和2019年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验收,完成2020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验收,完成正直镇恩阳河、团结乡罗平河、关坝镇南江河等防洪治理工程验收。

5、强化河湖长制落实,突出绿色发展理念

加强河(湖)长制深入落实。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实,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调度,持续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巡河检查等日常工作,深入开展“四乱”清理整治,做实“四张清单”;持续推进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开展水体质量监督巡查,进一步深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加强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完成河湖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完成50-1000km2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加快推进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持续巩固涉河涉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6、强化行业监管推进,突出行业监管效能

加强行业安全管理。以确保防洪度汛安全为重点,同步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深入落实防洪度汛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调度能力建设,推进防灾减灾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水利工程项目监管,健全行业安全保障机制,全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举措,力争谋划实施一批项目,落实水资源分配调度。倡导“节水优先”理念,强化节水宣传,充分发挥节水激励与约束作用,不断巩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效。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扎实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督促和指导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备案工作,切实加强复核检查,确保水土保持措施全面落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持续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整合力量,建立水利工程综合监督检查队伍;持续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管理,深入开展水利工程项目规范性监督检查,评选一批样板工程,精品工程;继续整治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惩处在招投标领域投机取巧、严重违约的责任主体,全面建立激励惩戒机制,组织开展信用评价,用好用活社会信用体系平台,严格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深化运行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抓好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及其人员经费保障,探索建立工程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现代化相适应的建管体系。

7、强化日常工作统筹,突出系统均衡发展

加强法治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加强依法治县工作和本单位中心工作以及水利行业法规执行相结合,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全面加强普法执法,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日等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水法进企业、进学校和进乡村等,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水法意识,“节水”“保水”意识;深入开展常态化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建立涉水信用管理台账,切实加大对涉水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切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严格实行行政权力事项公开上网运行;同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水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扫黑除恶成果巩固。紧盯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的成效成果,加强扫黑除恶成效宣传,持续围绕水利行业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河道管理、供水行业等6个重点领域,强化线索摸排,形成有效震慑,杜绝问题反弹,维护行业秩序,保障行业稳定发展。加强营商环境创建。以提升和优化市场环境为根本,持续落实“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简易事项“马上办”、优先推行“网上办”、复杂事项“一次办”,优化审批程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切实提升企业准入获得感;加强行业督导,指导供水企业落实准入企业用水便利化措施,督促解决“企业用水难”问题,切实减少企业准入成本,进一步提升优良政策环境;探索落实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始终秉持服务宗旨意识,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切实减少群众信访案件;同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网格化管理平台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及时解决群众关切问题;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和建议,积极办理议案、提案,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主动推进南江县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推进服务事项公开化,探索开展服务质效评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安排部署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督检查管理责任,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行业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开展“以案促改”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各项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情况日常督查检查,改进工作效能监督评价机制,切实落实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形象。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水利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5个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67人,供给车辆3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75.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05万元,占总收入81.7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7.8万元,占总收入18.22%。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75.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05万元,占总支出76.24%,项目支出231.8万元,占总支出23.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5.8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3.9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和2020年目标绩效奖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0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7.8万元、农林水支出597.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5.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9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和2020年目标绩效奖预算。

(一)基本支出744.0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638.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6.79万元,津贴补贴63.74万元,奖金5.51万元,绩效工资99.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6.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98万元,住房公积金46.74万元,2020年目标绩效奖66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74.45万元,其中:办公费7.93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11.29万元,维修维护费0.6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7.79万元,福利费9.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1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5.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0.8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8万元,其中:长赡人员生活补助3.98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7.1万元。

(二)项目支出23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231.8万元,主要用于金台水库运行费72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4.3万元,6座小【1】型水库管护经费6万元,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12.8万元,县城四座低水坝运行维护经费15.3万元,水资源监测监管经费3.9万元,自动监测水文站管护费3.9万元,防汛指挥部运行经费4.1万元,防汛指挥网络租赁费51.9万元,防汛指挥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25.8万元,水政执法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4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2.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减少2.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中的金台水库运行费72万元,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12.8万元,防汛指挥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25.8万元,县城四座低水坝运行维护经费15.3万元,防汛指挥网络租赁费51.9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17.93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7.93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1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2.69万元。南江县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由于公车改革,账务未处理1辆。房屋无。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预算安排的12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31.8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2021年水利局年初预算批复表

南江县水利局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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