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3 09:4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管,宣传城乡居保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及时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指导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抓宣传,促扩面
      结合中央、省、市、县相关的新政策,利用春节广大在外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住每户的明白人和管钱人,重点宣传个人缴纳保费管理方式、个人领取养老金构成以及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打消群众顾虑,使广大城乡居民认识、认知、认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广大居民自觉自愿参保,早参保多缴费,尽可能的多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2.抢时间,促征缴
   全面推进银行代征代扣。改变传统的现金征收模式,规避基金征收风险,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参保缴费。
    3.把两关,保发放
    认真总结前期发放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发放流程,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做好已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到龄参保人员资格的核实上报、公示和审批工作,确保60周岁以上的参保群体能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严格执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4.重监管,保安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群体的养命钱,要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规范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实行两线管理规定,做到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实施全程监控,从源头上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放。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6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99.04万元,比上年增加3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04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99.04万元,比上年增加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4万元,占总支出86%,项目支出28.6万元,占总支出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0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9.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职工薪级工资;二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预算;三是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04万元,比上年增加39.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职工薪级工资;二是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预算;三是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

(一)基本支出170.4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56.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9.1万元,绩效工资36.08万元,津贴补贴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1万元,奖金18万元,住房公积金12.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3.42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3.5万元,其中:电费1.75办公费2.25万元,印刷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4万元。

(二)项目支出28.6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类项目支出28.6万元,基金管理专项经费8万元,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及宣传工作经费5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本费4.6万元,养老保险人员生存验证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待遇领取人员验证管理、基金稽核、参保人员档案管理以及确保驻村开展脱贫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等费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万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2.43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设备、复印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2.43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182万元。固定资产总额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全部为办公设备及家具用具等。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5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8.6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居保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附表.XLS


                 

南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1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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