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3 09:4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经办全县失业保险;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及就业扶贫政策,开展就业援助服务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大力实施就业促进行动。精心编制“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工作质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积极扶持就业新形态,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强化政策引导促进就业。加强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就业失业人员回访服务机制,促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7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转移就业2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2.持续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加强援企稳岗社保返还、以工代训、吸纳就业奖补等援企惠企政策的宣传宣讲,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建立企业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推进政策对接服务,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支持企业稳发展、稳岗位、稳用工。

3.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县的东西部劳务协作,建立良好协作机制实现互联互通互助互访。开展两地劳务交流协作,实现用工信息共享,常态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校区合作活动等,向对口帮扶地区定向转移劳务力,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力争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人数逐年增加。推动职业培训合作,开展就业型技能人才订单式培训、定向式培养,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开展就业帮扶活动,推动两地劳务协作措施落细落实。

4.抓好专项行动帮扶就业。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十大专项行动,细化分月活动方案,拓宽活动渠道,推进全方位多样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推动政策和服务落实落地。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1个,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就业协作和域外劳务基地劳务协作等活动。

5.精准就业形势监测研判。做好全县人力资源现状调查工作。依托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做到数据精准。加强对全县重点企业规上企业失业动态、重点群体就业状况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监测,强化数据分析,及时研判就业形势,适时开展就业援助服务。

6.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通过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专场招聘等专项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强化见习基地管理,收集优质见习岗位,加大见习推荐力度,落实好见习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确保年内推荐86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清单,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促进工作,做细做实服务保障。

7.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严格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精准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用好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促进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加强新的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统筹做好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兜牢民生底线。

8.统筹推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体系,强化就业服务,保障合法权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退捕渔民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等支持力度,充分挖掘就业岗位,不断拓展就业空间。

9.抓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大新一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加强与担保公司、银行、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时效。加强后续创业帮扶,做好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力争全年推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00万元以上

10.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效。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推动参保扩面,力争全县参保人数达20800人。全面推行失业保险业务线上办理,取消失业保险申领时限、现场签到、附加条件等要求,切实简化流程,服务群众。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及时研判就业形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准备工作。

11.严格基金监督管理。认真排查失业保险业务风险点,加强基金防控,规范经办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经办业务“回头看”,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完善失业保险内控制度,强化基金案件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基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12.加强基金审计稽核。严把失业保险出口关,做到逢“出”必“实”,确保专款专用。全面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加强与社保、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共享。配合做好全市失业保险待遇审计稽核和稳岗补贴专项稽核检查工作,提高基金监管水平。

二、部门概况

就业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南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失保股、培训股、就业指导股、创业指导股、职介中心。

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2个,工勤人员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南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85.13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85.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85.1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162.51万元元,医疗卫生11.34万元,住房保障11.28元。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185.13万元,比年增加291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5.13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央、省提前下达的指标 2995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二是将目标绩效奖金21.0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185.13万元,比年增加291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13万元,占总支出6%,项目支出3005万元,占总支出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85.13万元,比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19.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央、省提前下达的指标 2995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二是将目标绩效奖金21.0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5.1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62.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85.13万元,比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19.6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央、省提前下达的指标 2995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二是将目标绩效奖金21.0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一)基本支出180.1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53.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0.94万元万元,津贴补贴3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8万元,奖金21.05万元,住房公积金11.28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6.2万元,其中:办公费1.89万元,电费1.4万元,水费0.15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1.5万元,物业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工会经费1.88万元,福利费2.56万元,其他交通补贴10.87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4.6万元。

(二)项目支出300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就业创业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等支出。发展类项目(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2995万元,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完成大学生成功创业,贫困家庭劳动力领办经济实体;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运行;加强驻外劳务基地平台建设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95万元,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0.2万元,主要是采购打印一体机、电脑、档案柜、文件柜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7.1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7.2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93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行政运行类项目和1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995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就业局2021年预算公开附表.xls

 


南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7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