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08 16:46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研究道路安全形势,开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检查处理发生在本辖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及调解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学员考试及驾驶人审验,小型机动车及摩托车牌证、驾驶人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开展辖区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实施交通警卫工作,接受公民报警、求助,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等相关工作的公安部门。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守初心、勇担当,奋力开创交管新局面。一是抓初心,勇作为。坚持稳字当头,先后圆满完成了建党100周年大庆、红叶节等重大安保任务和“8.11”“8.16”交通应急保障、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突工作,用实际行动保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安保维稳工作万无一失。二是抓重点、保稳定。大队制定《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及从业人员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全县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等重点企业,摸排重点人员20余人,有力排除了源头隐患。三是抓突破、勇创新。打造智慧交通新格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智慧交通顶层规划建议方案要求,草拟《南江县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拟报申建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四是抓监管、降风险。紧紧抓住安保维稳有利契机,以《四川省2021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为载体,紧盯五大主战场,狠抓九类重点车辆监管,相继组织交通安全大整治、风险隐患大排查、交通事故大压降、监管责任大落实“四大行动”,实现了“三个明显下降、三个零发生”工作目标。

2.挖潜力,缓拥堵,确保全县路畅人安。以人、车、路为切入点,坚持县、乡镇、村社三级协同管理,不断提高我县道路通行能力。一是加强城区交通管理。通过开展区域交通组织优化、交通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重点项目施工交通组织保障、完善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加强静态交通组织管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二是深化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为支点,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积极推广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辐射并带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县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共计11.37万起,其中现场查处3.85万起、非现场查处7.52万起,罚款总额665.1万余元。共查获醉酒驾驶132起、酒后驾驶216起、毒驾2起、超速9406起、客运车超员173起、货车超载361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71本、暂扣机动车驾驶证585本、行政拘留96人、破刑案106件、移送起诉人101。

3.严清零、夯基础,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一是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和农村、山区等重点道路,强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着力强化交通安全防控措施,全力预防重大交通事故。二是深入开展了隐患风险大排查,县道安办挂牌整治了22处较大道路隐患,同时对G244线元潭至东榆路段多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题上报县政府和市道安办(市局交警支队);深入推进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清零行动,五类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进农村警保合作试点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12处农村警保合作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任务。全县共发生统计内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03起,死亡16人,受伤140人,经损25.3万元,与去年同比:次数下降16.05%,死亡人数率下降10.71%,受伤下降17.11%,损失下降9.97%。保持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得到了上级领导、社会各界的好评,是全市交通亡人事故下降率最高的区县。四是夯实农村交管工作基础,农村交管水平大幅提升。大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建设。全县700余名劝导员在重大节假日以及农村地区婚丧嫁娶、逢场日大力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活动,坚决不让违法行为出村口、出场镇。全县14个派出所至少各2名民辅警每天上路进行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行为。

4.整资源、强革新,顺应新时代新需求。坚持科技引领,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依托“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与巴中市人保财险南江分公司协作,成立“南江县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建立微信虚拟调解室,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二是启用了全市首家流动车管所,实现了“全天候”、“全加速”的车驾管便民下乡服务工作新模式。

5.立规矩、讲规范,打造忠诚担当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防事故、保通畅”为目标,紧紧围绕“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发展”主线,以“护旗”系列、“减量控大”专项工作为抓手,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着力锻造忠诚干净的公安交管队伍。

6.抓交流、强合作,弘扬交警正能量。一是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新模式。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把交通安全“七进”工作纳入到 “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因地制宜开展“情暖回家路”、“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大课堂”、“文明交通进驾校”、“守法规知礼让 文明安全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共开展各类安全活动16场次,受教育人次近3万,使交通安全宣传走上了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二是大力开展警示曝光行动。在“护旗”和“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宣传中,曝光各类交通事故19起、曝光交通违法人员21人次,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人员,为“护旗”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0人,供给车辆54辆(其中执法勤务用车辆10辆、清障车1辆、摩托车43辆)。下设十一个中队:办公室、特勤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管所、集州中队、红塔中队、沙河中队、红光中队、桥亭中队、关路中队、光雾山中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2047.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67万元,比2020年增长2.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1年度支出2047.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67万元,比2020年增长2.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04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7.88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04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88万元,占92.28%;项目支出158万元,占7.72%。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47.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67万元,比2020年增长2.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7.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67万元,比2020年增长2.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67万元,增长39%,主要变动原因是辅警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918.65万元,占93.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2万元,占2.63%;医疗卫生支出34.87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40.44万元,占1.9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47.88,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2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0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占2.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8万元,占97.9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0万元,增长75.1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分解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

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机关检查用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查处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41万元,比2020年增加3.74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车管业务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0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警用汽车;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保洁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执法勤务车辆65辆(其中小车13辆、清障车1辆、摩托车5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交警业务因素)、陈家山冬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明确,执行到位,达到了预期使用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酒驾及事故鉴定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顺利办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交警业务因素)”、“陈家山冬管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选取2个项目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交警业务因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3万元,执行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陈家山冬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陈家山冬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交警业务因素)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30000

执行数:

153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53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530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保障全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

成指标

 

 

完成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

全年完成113件案件鉴定工作

效益指标

 

 

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满意度

指标

 

 

道路交通秩序畅通,人民群众满意

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陈家山冬管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000

执行数:

500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0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陈家山冬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有序开展

确保陈家山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保障陈家山冬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有序开展

确保陈家山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效益指标

 

 

陈家山冬季道路交通管制顺利开展,群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满意度指标

 

 

冬管工作有序开展,群众满意

人民群众满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撰写《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水平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基本工资:反映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13.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14.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1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各种加班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

17.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1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0.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1.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2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23.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4.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5.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2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7.被装购置费:反映警务人员的被装购置支出。

28.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和安排的工会经费。

29.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1.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本单位此项费用指公务交通补贴。

3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定期研判道路交通安全行驶。制定工作对策。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侦破和查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事故逃逸案件。负责全县机动车(小型以下)及驾驶员证照的管理业务。负责重大活动交通警卫及堵截各类违法犯罪人员,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我大队内设11个中队,财政拨款人员174人,其中在职39人,辅警13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全年收入2047.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67万元,增加2.2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全年支出2047.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67万元,增加2.2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了《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制度》《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单位在人员、经费、资产等业务方面的管控,切实做到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追责。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编制口径和相关制度要求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全面、不漏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确保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可行,绩效评价客观、公正。严格按照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债务。

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预决算公开:2021年,按照上级要求,我单位按时间节点在政府网站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为加强资产的管理,我单位制定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大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2021年“三公经费”4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

财务核算: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及上级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1年我单位项目的重点项目经费有: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交警业务因素)153万元,陈家山冬管工作经费5万元。在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上,我单位采取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按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定,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防范风险、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发挥最大作用。

面对艰巨繁重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按照县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迎难而上,主动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评价结论

单位自评得分93.1分,主要扣分点为:     

1.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力;

2.绩效评价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不到位;

3.资产管理不够全面、细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水平。

2.制度建设有待全面完善,特别要强化制度执行。

3.进一步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完善资产管理。


附件2

2021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交警业务因素)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扩权县公安部门非税收入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行(2007)353号文件规定,扩权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按30%分成上缴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划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交警业务经费。2021年度省级划拨县级财政预算“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南财行文[2021]7号文件)153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21年的实际情况,全年经费153万元,用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案件办理、装备购置等,2021年全年办理刑事案件108件,办理其他交通案件74287件。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扩权县公安部门非税收入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行(2007)353号文件规定,省级财政每年划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交警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

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南财行文[2021]7号)文件要求,此项经费用于交警业务,我大队严格按照要求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

3.项目绩效

2021年度共办理刑事案件108件,办理其他交通案件74287件,完成122件交通事故案件的检验、鉴定工作,为交通违法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相关措施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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