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研究道路安全形势,开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检查处理发生在本辖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及调解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学员考试及驾驶人审验,小型机动车及摩托车牌证、驾驶人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开展辖区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实施交通警卫工作,接受公民报警、求助,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等相关工作的公安部门。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严管严查,保持定力防事故
1. 坚持严控源头。构建常态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清零机制,滚动推进“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等源头隐患清零。严格“红黑榜”制度,坚决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2. 坚持严排隐患。围绕事故多发路段和高风险路段,持续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报告、通报、抄报。强化隐患整改督办,实行“一督一档、一点一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增设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和临时性防护设施。对重点隐患积极提请挂牌整治,整改不力推动问责。
3. 坚持严查违法。保持严查严管态势,组织统一行动,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推出一批“零酒驾”街道、社区和单位。持续加大易发事故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整治查处,遏制严重交通违法,防范事故发生。年内,无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事故发生,“六类”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
4. 坚持严防薄弱。发挥县道安办、局安办考评机制,推动落实责任。结合“四好”农村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深化“安保工程”“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在农村“平交路口”装备信号灯、减速带,在“交叉路口”安装照明灯、修建绿化带。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每个乡镇建标准的警保合作劝导站。农村派出所确定专职民警管交通安全。组织开展多波次集中整治。对无牌无证无保险摸清底数,上牌备案,宣传教育,严查严管。
5. 坚持严密宣传。抓好“七进”“五大曝光行动”和“一盔一带”“全国交通安全日”“两公布一提示”等重点主题宣传,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是坚持精细治理,聚焦路面保畅通
6. 聚焦路面实施精细化勤务。坚持最优工作作风,落实交警“办公室在路面、干事在一线”工作理念,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细化优化勤务模式,落实大队、中队领导、组长及民(辅)警管理责任。“扁平化”指挥精准到网格、岗亭、点位,将传统的“固定巡+静态巡”转变为“科技巡+动态巡”,强化路面秩序管控力度。平峰期,立足“岗亭点、骑警队、固定岗、重点岗”,精细化做好路面查纠、秩序维护。高峰期,集约执勤警力,强力排堵疏导,必要时对红绿灯配时进行调控,由交警现场指挥疏导。重点期,提升勤务等级,延长执勤时间,强化勤务强度,确保路面执勤高质高效。
7. 聚焦双乱开展常态化整治。持续开展双乱整治,确保城区交通秩序优化。抓好执法,针对乱停乱行较突出重点问题,把宣传、教育、处罚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教育一个受众一片、处罚一人警示一群。抓好组织,优化交通管理。
8. 聚焦联动推进新畅通工程。开展城区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加强与部门、社区、警种之间联动,加大对货车、超标车、美团优选购送车、邮政寄递车、高污染高排放等车辆管控,,施化非机动车停放区、停放点,推动智慧交通项目、标识标牌、物理隔离设施增添。
三是坚持满意目标,立足便民优服务
9. 提升质效下功夫。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监管,提升服务效能,把“四办”和“最多跑一次”落实到位,确保窗口评价群众满意度100%,决不能出现“12345”不满意件。涉及交通警情、案件、事故,快速出警,有力处警,公平公平、依法高效办理,认真耐心反馈沟通,决不允许有警不出、处警不力、处理不公、低效率、差态度、拖案、耍案等。
10. 便民服务下功夫。大力推广“12123”APP平台,打造交警“指尖”微警务,让老百姓习惯在掌上、网上办理交管业务。优化“警邮合作”“警保联动”服务机制,全面拓展代办业务覆盖面,确保交管业务“一门办、一窗办、一证办、一网办、自助办、就近办”等实现新提升。拓展“警保联动”机制,推动“快处快赔”向农村延伸,推进事故处理、进度、结果网上“三同步”。
11. 改革惠民下功夫。抓好公安交管“放管服”“20+10+6”改革和新12项改革措施落实,加快公安交管监管平台建设进度,推进“两个教育”平台抓紧建成,确保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四是坚持实战为重,精准靶向提能力
12. 练兵比武围绕实战。坚持“练兵常态化、训练实战化、处置流程化、动作习惯化、执法规范化”理念,举行小比武、开展小教学、开办小课堂。强化分级分类培训,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看、实战中学、岗位上练”等措施,把练兵比武延伸到各岗位。按照“大队有教官、中队有标兵、班组有骨干”思路,注重在工作一线培养人才。
13. 科技信息服务实战。统筹推进感知源、交警单兵、集成指挥平台扩容、卡口补点、城区高空监控扩建以及红绿灯联网控制、闯红灯抓拍等系统。发挥实战机制、科技信息重要作用,构建情报指挥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情报研判、指挥调度、勤务督查、合成作战、等级勤务、应急处置等运行规范。大力运用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确保集成指挥平台、执法服务站5项考核数据100%完成,确保管事率、拦截率、纠违率、处罚率全面达标。
14. 规范建设紧扣实战。抓好学法常态化,定期开展专题学法,教育全警端正执法理念。紧扣“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六大要素,健全制度,增添设施,建立执法监督机制,防范执法风险。开展上门送教、个案指导、案卷考评与现场督导,提升执法能力办案质量。牢固树立执法安全理念,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坚决维护民(辅)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
五是坚持队伍根本,从严治警锻铁军
15. 捍卫核心讲政治。常态化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扎实开展“三项体检”,坚持学习型单位创建和周三集中学习机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出台的“条例、准则、意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于交管工作各岗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16. 扛牢责任严治警。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严在平日、严在防控、严在制度,确保从严治警规定、绩效考评、日常违规记分、风险预防、一岗双责、民辅警责任捆绑等落到实处。全面加强保密档案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
17. 紧盯重点强执纪。从问题环节入手,紧盯重点岗位和重点人,运用警务督察、纪律教育、案例警示、预警预防以及“四种形态”手段,持续释放从严治警强烈信号,促使全警不越雷池、不碰红线、不触底线。
18. 建强堡垒促引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把以党建带队建、抓好党建促队建的机制贯穿于队伍管理全过程,扎实推进大队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党员宣誓、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推动“最强支部”创建,充实、改选支部委员会委员,着力打造红色警队、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先锋岗。
19. 做实暖警激活力。争取政策,落实各项从优待警举措,最大限度为民辅警兑现公安改革红利。做实谈心谈话、关心慰问、体检休假、困难帮扶、典型选树、战时表彰、士气鼓舞、权益维护、文化育警、职业发展等机制,让广大民辅警感受到组织温暖。实施更有力的警务保障举措,不断激发队伍担当履职干事动力。
2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队伍分析研判,落实轮岗制度,对车管办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装备财务等热点岗位,以及考场设置、车辆检测监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宗采购招投标等敏感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杜绝腐败问题发生,有效防控民、辅警违法违纪风险。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1人,供给车辆50辆(其中小车13辆、拖车1辆、摩托车36辆)。下设十一个中队:办公室、特勤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管所、集州中队、红塔中队、沙河中队、红光中队、桥亭中队、关路中队、光雾山中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756.25万元,比上年增加38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8.55万元,占总收入98.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7万元,占总收入1.0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756.25万元,比上年增加38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8.95万元,占总支出95.03%,项目支出87.3万元,占总支出4.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6.2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81.59万元,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改革导致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06.3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8.55万元,比上年增加363.89万元,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改革导致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1668.9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60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1.4万元,绩效工资49.2万元,津贴补贴242.5万元,失业保险0.2万元,工伤保险0.1万元,生育保险2.0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3.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5.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15万元,补充医疗4.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万元,住房公积金41.4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067.85万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5万元,公用经费18.35万元,工会经费6.9万元,福利费8.6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7.9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办公费1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8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红绿灯及抓拍系统运行维护、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维护、酒驾及事故鉴定、事故及暂扣车辆保管、第一书记及扶贫人员工作经费、光雾山中队房租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7.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较上年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红绿灯及抓拍系统的运行维护。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61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24万元,主要是:印刷服务、车辆维护服务。购买办公设备支出37万元,主要是:购买电脑、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对讲机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车辆房屋等说明情况,如未占有的也应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99.22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所有单位均编制了绩效目标,按实际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7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87.3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遂平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基本工资:反映扫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13.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14.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1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如各种加班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
17.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1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0.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2.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和安排的工会经费。
23.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5.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本单位此项费用指公务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