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南江县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0-08-25 09:0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森警大队的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森林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林区治安管理及国家林业局授权代行的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侦破、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和林区治安案件;抓好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分析林区治安动态,掌握林区社会治安情况。负责承办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和市森林公安局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森林公安工作至关重要,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切实履行保护森林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为建设生态南江,打好打赢脱贫“摘帽”收官决战做出积极贡献。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纪律教育,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继续开展“中梗阻”问题自查自纠。加强纪律作风督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预防和惩治腐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做到年度有方案、年末有总结。充分利用“五四”青年节和年度教育培训,组织民警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面释放队伍活力。注重培养和宣传工作在一线的先进典型,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一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活动为抓手,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

3)丰富警营文化,提高民警整体素质。一是建设创新型单位(创新型单位是学习型单位的升级版,包含学习和创新运用),营造紧张活泼、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实施文凭奖励、专家辅导、读书征文、考核奖励、演讲比赛等系列措施,形成持之以恒、自动自发学习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全警培训制度,认真落实“三个必训”“战训合一”等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三是发挥好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将工会群团活动与教育、训练和警营特色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全方位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4)细化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强化合成作战训练,积极培育法制专家、办案能手。坚持从严管理与从优管理并重,强化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不断提升警务辅助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5)强化案件查处。坚持日常工作和突击性工作相结合,针对林区实际,适时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反犯罪专项行动;强化使命担当,主动开展重点区域护绿行动;经营大案要案,全力打造森林公安执法品牌;树牢责任意识,追求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6)强化法制监督。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实行案件数量与质量并行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精品案件意识,树立森林公安执法品牌。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质量,巩固“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果,积极争创全省法治森林公安建设示范单位。

7)强化平台使用建设,推进科技强警。及时更新和升级硬件设施,促进执法办案网络化;对接森林公园景区视频、监控资源,加强与林业局对接沟通,互通互助,达到资源、信息共享;推进固定资产、人事信息、警车管理信息化,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

8)强化森林火灾管控。一是浓厚氛围家喻户晓;二是野外火源管控到位;三是森林防火督查到位;四是川陕鄂渝巴山地区护林联防到位。

9)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吃透脱贫攻坚政策,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增收、环境形象提升、档案资料规范等内容,组织帮扶干部深入联系户开展帮扶工作。

二、机构设置

森林公安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84.9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65.19万元,减少10.03%。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8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95 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8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28 万元,占92.36%;项目支出44.67 万元,占7.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4.9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5.19万元,减少10.03%。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9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5.19万元,下降10.03%。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2万元,占8.94%;医疗卫生支出30.09万元,占5.14%;住房保障支出22.01万元,占3.77%;农林水支出480.53万元,占82.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4.95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数为49.12 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0.72 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款)02(项):支出决算数为0.48 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款)03(项):支出决算数为2.00 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6.57 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9.77 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3(项):支出决算为3.75 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02(款)13(项):支出决算为480.53 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2.01 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2万元,完成预算95.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0万元,占9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2.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0万元,完成预算97.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燃料费相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完成预算3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1949日接待巴中市森林公安局、巴中市公安局、巴中市林业局和应急管理局前来调研南江县森林公安局平安林区和森林防火工作开支2460元,20191121日接待勉县森林公安局从事办理移交犯罪嫌疑人开支516元,2019115日接待巴中市公安局前来从事检察南江执法规范相关工作开支240201949日接待巴中市森林公安局、巴中市公安局、巴中市林业局和应急管理局前来调研南江县森林公安局平安林区和森林防火工作开支246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具体项目)。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我单位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森林公安局收到财政预算资金584.95万元,支出58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70万元,执行数为26.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弥补了森林公安办案经费不足,确保了办案质量。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弥补了森林公安办案经费及装备购置经费的不足够,为侦破案件及改善办案设施提供了有力保障,提高了办案数量及质量,保持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预算单位

南江县森林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70

执行数:

26.70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年共办理公安行政案件22,林业行政案100件,涉林刑事案13件。

 

全年共办理公安行政案24件,林业行政案109件,涉林刑事案15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指标

森林公安对林区保持社会治安稳定(是否明显)

 

全年共办理公安行政案件22,林业行政案100件,涉林刑事案13件。

 

全年共办理公安行政案24件,林业行政案109件,涉林刑事案15件。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9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1万元,比2018年减少15.53万元,下降16.51%。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座椅购置(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森林公安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1(项):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款)01(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款)02(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款)03(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3(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

11.农林水(类)02(款)13(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

12.住房保障(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森林公安机关始建于19854月,先后组建森林派出所、林业警察大队、森林公安分局,200810月更名为南江县森林公安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单位,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2名、工勤编制3名;现在岗24人、正式民警21人。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监法制室、刑侦治安队,下设大坝和大江口两个派出所。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森林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林区治安管理及国家林业局授权代行的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侦破、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和林区治安案件;抓好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分析林区治安动态,掌握林区社会治安情况。负责承办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和市森林公安局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三)人员概况。

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2名、工勤编制3名;现在岗24人、正式民警21人,工勤3人,辅警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58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584.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减少65.19万元,减少10.03%。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支出584.95万元,基中基本支出540.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9万元,农林水支出43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1万元),项目支出44.67万元(其中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1万元,驻村工作经费3.05万元,办案经费补助8.12万元,省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口径编制年初预算,在使用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资金申报进度进行资金申报,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支出,实时进行资金使用监督,加强预算动态调整,年终全面完成预算使用,无违规现象发生。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度南江县森林公安局严格执行新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严控开支,厉行节约;项目资金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对决算精心组织,与财政及时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度南江森林公安局全面完成了预算执行工作,切实保障了全县森林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编报,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目标绩效考核,据实支出项目经费,全面保障经费支出,应用到位。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预算,按照预算项目开支费用。

(二)存在问题:每年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前期办案经费用单位公用经费支付,造成单位公用经费严重不足,运转困难。

(三)改进建议:财政能及时办理森林公安补助资金。

 

 

附件2

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森林公安局在2019年决算报表中反映“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个项目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26.70万元,执行数为2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弥补了森林公安办案经费及装备购置经费的不足够,为侦破案件及改善办案设施提供了有力保障,提高了办案数量及质量,保持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弥补了森林公安办案经费的不足,提升了办案设施,保障了办案质量,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2.项目管理

在制度建设上,县财政局明确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支付审核程序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情形。在会计核算上,县财政局设立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资金明细科目,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和账务处理。森林公安局也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途设立了明细账,做到了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规范。在监督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在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执行法律法规、执行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核查等监管手段,使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

2019年以来,面对脱贫攻坚省检、国检验收,全局民警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的实际,我们坚持抓扶贫和抓执法办案两不误。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700余人次,出动警车190余台次,清理木材加工点30处、野生动物活动区域85处、重点市场场所22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1处、餐饮场所65家。共计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48件,其中:林业刑事案件15件(其中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7件,刑拘6人,取保候审6人,移送起诉66人;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立案7件,移交沙河派出所1件,取保候审6人,移送起诉66人;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1件,取保候审1人,移送起诉11人),林业行政案件109件(其中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2件,森林火灾行政案件2件,其他林业行政案件85件),行政处罚109人,治安案件24,罚没收入75万余元,为国家挽回损失280万元。同时,积极与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嘉陵江水源地保护的协作,并形成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查工作联络员制度。

(三)存在主要问题: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办案开支挤占了单位公用经费,造成单位公用经费严重不足,运转困难。

(四)相关措施建议:财政及时拨付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弥补办案经费不足。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森警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二: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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