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南江县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研究道路安全形势,开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检查处理发生在本辖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及调解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学员考试及驾驶人审验,小型机动车及摩托车牌证、驾驶人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开展辖区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实施交通警卫工作,接受公民报警、求助,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等相关工作的公安部门。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成效明显。以“五大行动”为总抓手,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置于各项工作首位,全年共排查整改隐患102处,对绕城路、S101线下两至沙河片区等12处重点安全隐患提请县安委会挂牌督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两客一危”企业和车辆安全监管责任,曝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128人次,发布终身禁驾4人。
二是迎庆系列专项行动战果明显。围绕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通安保硬仗,按照“零失误”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迎庆”系列专项行动,及时提升勤务等级,不间断开展城区“双乱”、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逢五”“逢十”和周末夜查全国统一行动,最大化把警力压到路面,持续保持对“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三是放管服措施落地见效。严格落实申请材料四个减免、18类车管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全县手续齐全的交管业务一次办、马上办达到100%;拓展“交管12123”手机APP等移动服务平台和自助服务终端,推行政务互联互通和交通事故网上处理,交管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达到50%;加快落实邮政代办、“警保联动”、摩托车通检、异地检车和申领驾驶证、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等措施。
四是道路交通管理能力提档升级。由科技信息科,统筹主干道闯红灯抓拍、红绿灯联网控制等系统建设。按照“一城一策”“一路一策”“一点一策”,推广“微循环”“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挖掘现有路段、路口通行潜力,新增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区20处,取消上、下河商业步行街停车泊位200余个,朝阳片区至红塔新区增设道路物理隔离设施2公里,施划标线4公里,完善交通标识标志标牌227块,“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新增减速带11个。
五是南江交警良好形象持续彰显。整合宣传力量,推动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200余篇,其中省级媒体用稿190篇,中央级媒体用稿10余篇。发布官方微博987条、微信200余条,与巴中电台交通旅游广播打造《交警在线》直播节目125期,妥善应对处置舆情25起,发送各类宣传提示短信1.5万余条。人民公安报道《您赏雪我执勤您平安我放心》;中国交通频道报道《南江公安交警2019年查处酒驾391起》《南江司机夜行拉坏光缆逃逸交警顺藤摸瓜发现是毒驾》等。
六是全警素质能力有效提升。围绕打造“四个讲”和“五个最强”交警队伍,把班子建设作为龙头,把队伍廉洁作为保证,坚持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按月队伍风险研判,坚持每周三集中学习,坚决执行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2019年,大队有2个集体、10余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0人,供给车辆52辆(其中小车12辆、拖车1辆、摩托车39辆)。下设十一个中队:办公室、事故中队、秩序管理中队、光雾山中队、车管所、城区中队、红塔中队、沙河中队、红光中队、上两中队、关路中队。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1437.93万元,比2018年减少70.23万元,减少4.65%;支出1437.93万元,比2018年减少70.23万元,减少4.65%。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3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7.9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3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59万元,占95.31%;项目支出67.34万元,占4.6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37.93万元,比2018年减少70.23万元,减少4.65%;财政拨款支出1437.93万元,比2018年减少70.23万元,减少4.65%。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0.23万元,下降4.65%。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07.89万元,占77.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14万元,占13.3%;医疗卫生支出101.75万元,占7.07%;住房保障支出37.15万元,占2.5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37.93,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6.6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6.8万元),下降25.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办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查处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专项整治行动增加,检查、办案接待经费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5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及其他公安机关检查、交流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完成很好,项目预算经费执行率达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维护费”“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费”“事故及暂扣车辆保管费”“驻村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05万元,执行数为1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2.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酒驾及事故车辆的鉴定工作有序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2019年我单位共计支出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费27.3万元,经费严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县财政按照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实际支出费用纳入预算。
3.事故及暂扣车辆保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1万元,执行数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事故及暂扣车辆的保管工作。
4.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8万元,执行数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驻村工作的有序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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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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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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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80500 |
执行数: |
180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805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8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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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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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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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全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
保障全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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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保障全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的正常运行 |
保障全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的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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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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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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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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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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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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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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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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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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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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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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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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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5000 |
执行数: |
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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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5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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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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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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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全年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全年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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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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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保障全年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全年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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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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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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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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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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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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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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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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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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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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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事故及暂扣车辆保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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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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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125 |
执行数: |
45125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125 |
其中-财政拨款: |
45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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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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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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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事故及暂扣车辆的保管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事故及暂扣车辆的保管工作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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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保障事故及暂扣车辆的保管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事故及暂扣车辆的保管工作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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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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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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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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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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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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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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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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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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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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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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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驻村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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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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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2800 |
执行数: |
228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8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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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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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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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驻村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驻村工作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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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保障驻村工作有序开展 |
保障驻村工作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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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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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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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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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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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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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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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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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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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52万元,比2018年增加22.71万元,增长1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车辆5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遂平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基本工资:反映扫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13.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14.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1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如各种加班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
17.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1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0.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1.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2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23.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4.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5.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2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7.被装购置费:反映警务人员的被装购置支出。
28.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和安排的工会经费。
29.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1.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本单位此项费用指公务交通补贴。
3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3.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等。(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研究道路安全形势,开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检查处理发生在本辖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及调解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学员考试及驾驶人审验,小型机动车及摩托车牌证、驾驶人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开展辖区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组织实施交通警卫工作,接受公民报警、求助,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等相关工作的公安部门。
(三)人员概况。
我大队内设11个中队,财政拨款人员195人,其中在职40人,辅警15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全年收入1437.93万元,比2018年减少70.23万元,降低4.6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全年支出1437.93万元,比2018年减少70.23万元,降低4.6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口径编制年初预算,在使用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资金申报进度进行资金申报,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支出,实时进行资金使用监督,加强预算动态调整,年终全面完成预算使用,无违规记录发生。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专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编报,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目标绩效考核,全面完成预算执行,无违规记录发生。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度,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面完成了预算执行工作,切实保障了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年资金预算执行到位,年终决算办理准确及时,经费使用有效合理,全面保障了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在交通秩序维护,交通违法案件办理、交通事故处理、车管业务等工作上得到充分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人民。
(二)存在问题。
2019年,财政预算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费9.5万元,实际支出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费用24.02万元,经费缺口为14.52万元,经费预算严重不足。
(三)改进建议。
建议财政按照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实际支出费用进行预算。
附件2
2019年酒驾及事故鉴定费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公安部(146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为保障酒驾及交通事故案件的侦办工作,按照公安部146号令的要求,每年均需开支检验、鉴定费用。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酒驾及事故鉴定费”9.5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19年的实际情况,全年共送检102起,确保了酒驾及交通事故案件的侦办。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公安部(146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每年均需开支检验、鉴定费用。
2.项目管理
按照签订的合同,检验、鉴定费用按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执行。
3.项目绩效
2019年度共完成102件案件的检验、鉴定工作,支出鉴定费用24.02万元,为酒驾及交通事故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 存在主要问题
2019年财政预算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费9.5万元,实际支出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费用24.02万元,经费缺口为14.52万元,经费预算严重不足。
四、 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财政按照酒驾及事故车辆鉴定实际支出费用进行预算。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