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1 03:5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公安局是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工作有: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梦之年,是全面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是奋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之年。南江公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聚焦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紧紧围绕四化建设、两项改革重点工作,锚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心,坚定防风险、保稳定、护发展决心,树牢打造过硬公安队伍信心,着力提升维稳保安能力,奋力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确保政治安稳、社会安全、人民安宁、队伍安好,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一是全面做实正规化建设,坚持政治建警,坚持从严治警,坚持从优待警。二是全面做强实战化建设,坚持实战为本。三要全面做精信息化建设,坚持智慧警务。四是全面做优法治化建设。五是全面做细护航发展。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天府旅游名县创建、第三轮交通大会战等党政重点工作,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对标补短问题整改,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公安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公安局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96人(其中民警321人,辅警175人),供给车辆5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084.43万元,比上年增加29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84.43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084.43万元,比上年增加29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6.93万元,占总支出95.27%,项目支出287.50万元,占总支出4.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84.4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8.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预算经费下达比上年增加210.8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87.82万元,主要原因是警务序列改革后绝大部分民警享受的其他交通费用增加,特警公用经费调标以及人员工资正常正常晋级晋档。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8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963.8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84.43万元,比上年增加298.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预算经费下达比上年增加210.8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87.82万元,主要原因是警务序列改革后绝大部分民警享受的其他交通费用增加,特警公用经费调标以及人员工资正常正常晋级晋档。

(一)基本支出5796.9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694.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10.42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1876.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94.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6.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9.96万元,奖金92.54万元,住房公积金295.6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091.29万元,其中:办公费255.18万元,差旅费250万元等。公务接待费5万元,  工会经费49.27万元,福利费64.0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71.4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96.3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6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11.36万元。

(二)项目支出287.5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287.5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车辆运行、信息化建设、禁毒戒毒、扫黑除恶、国内安全保卫等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20.19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6.8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没有出国出境的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维持公务接待零增长趋势。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19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4.8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降低能源消耗,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控制经费增长趋势。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79.50万元,主要是货物类采购支出购买辅警制服预算支出51.7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货物类采购支出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支出127.8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911.34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个行政事业类14个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87.5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20年公安局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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