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419114635891 | 来信时间: | 2023-04-19 11:35 |
---|---|---|---|
信件类型: | 举报 | 姓名: | 文**** |
内容: | 关于赶场镇快递驿站违规收取快递取件费,每个快递2元,请政府协助推动处理,本来快递公司也是回给他们费用,再说并没有快递上门,镇上都是自己去取件,请管理部门推动改善。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答复时间:2023-04-23 17: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委书记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快递服务》国家标准5.4.2.3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应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要快递服务组织投递的,快递服务组织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您反映赶场镇快递驿站违规收取快递取件费问题,属于违反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违规行为,我大队已将调查核实情况及时反馈至巴中市邮政局。同时我大队立即约谈所涉及的圆通、韵达、申通等快递网点,责令快递网点立即纠正违规收费问题,并严格按照《快递服务》相关规定进行寄递。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南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