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411104347970 | 来信时间: | 2023-04-11 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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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杨**** |
内容: | 南江县人才公寓可以申请吗?具体申请流程是什么?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2023-04-13 17:54
答复意见: 杨依雯同志: 您好!关于您来信咨询“南江县人才公寓可以申请吗?具体申请流程是什么?”的问题,按照《关于印发〈南江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委组通〔2020〕31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申请对象条件、程序详细说明如下: 一、人才公寓租住对象条件 (一)申请租住对象主要包括以下5类人才: A类:符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中“一、二、三”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市人才办统筹引进具有正高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B类:市人才办统筹引进具有副高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C类:市人才办统筹引进具有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D类:省委组织部选派的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E类:经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的,在南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租住对象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申请租住对象本人及配偶在南江县城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及保障性住房,若父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在南江县城区内有房,但人均产权及保障住房不足30m2; 2.申请租住对象须在5年服务期内,5年服务期内剩余服务年限是申请对象租住人才公寓最长年限。 二、租住申请程序 (一)符合租住条件的申请对象可根据自身需求,适时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原则每半年集中申报1次。A类、B类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整套租住;C、D、E类人才原则按单间租住,如遇特殊情况且在房源有空余的情况下,由县委组织部按“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审批后,可增加租住面积。申请及审批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申请租住对象如实填写《南江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对申请租住对象填写《申请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推荐租住意见,主管部门复核同意后送县住建局核查房产信息; 3.信息审核。县住建局按要求核查申请租住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房产信息并签署审核意见; 4.组织审批。申请租住对象将《申请表》及引才文件或劳动合同、身份证、学历、学位、结婚证、职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送交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根据申请租住人数,按照人才到南江时间、人才层次、学历职称等条件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租住对象,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填写同意租住通知; 5.办理入住。申请租住对象持租住通知与县住建局签订租房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租住对象、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专档保存),并由县住建局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二)根据《关于印发〈南江县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人才住房保障计划,对符合《南江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的引进人才,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5年;对符合租住条件,但因人才公寓房源短缺,无法租住人才公寓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提供3—5年的住房或租房补助,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租房费全额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人才每年3000元。 感谢您对南江人才工作的关注与大力支持!详情可电询中共南江县委人才办(0827-8855077)。
中共南江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答复单位: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2023-04-11 14:0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馈的问题,已为您整理并呈报相关领导,待领导阅示后,将有相关单位进行办理,望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