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南江县镇村(社区)公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公众意见的公告
广大群众: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范乡村两级公有资产管理,保护村级公有资产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南江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就该办法主要内容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
二、征求意见内容
关于南江县镇村(社区)公有资产管理所涉及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三、征求意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件、网站留言(在页面方框中填写意见、建议并提交)或现场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件:995494428@qq.com
联 系 人:鲜羽 联系电话:0827-8222757
通讯地址: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红星段224号)
附件:南江县镇村(社区)公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