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120085900632 | 来信时间: | 2022-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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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求决 | 姓名: | 刘**** |
内容: | 尊敬的程县长: 我叫刘光林,身份证号码是:*************,家住兴马镇浴池梁村一社,曾连续担任村社干部20多年。2006年以前响应本地政府号召,克服家庭重重困难,为村社垫支各种税费和工程建设费用合计5万多元。时至今日,仅仅返还我本金不到1万元,尚欠我四万余元,此账目虽然被列为国务院锁定债务,但是兴马镇政府认账却不还账,一晃16年过去了。 作为一名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基层干部,我也深知政府的不易,同时作为党员,我始终相信党和政府给我的承诺——迟早会归还我这笔款项。但是这么多年来除了一拖再拖,兴马镇政府始终没有给出解决方案。我如今,我已经年逾古稀,老伴更是体弱多病,难道说政府欠我的债务真的要被我们带入棺材吗?! 出于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希望程县长在百忙之中能帮助我,让这件事情的解决止步于上县一级政府。如果依然只是踢皮球,我老汉也只能走上逐级上访的路,同时还会求助媒体力量。 万分感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2022-01-20
答复意见: 刘光林先生: 您好!您反映在担任村社干部期间垫资税费和工程建设费合计5万多元,已偿还1万多元,下欠4万多元,现求助解决担任干部期间垫资的来信,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与你面对面进行沟通与政策解释。经查,你在担任鱼池梁村村社干部期间,为村集体垫资27852.48元(债务锁定数据)。由于目前镇、村暂无资金来源,待偿还资金下达或村集体有经济收入后,镇、村将在第一时间偿还于你。感谢你在担任干部期间对镇、村发展的努力和工作付出。 南江县兴马镇人民政府 |